上海,女子患了癌,就借住朋友家,她睡了一张高低床,结果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摔下来把自己给摔伤了,于是她要求朋友赔偿,朋友表示,她不过是好心让她住进来,不该让她赔偿,可女子却说,她住进来十几天,有给朋友转过100多元的住宿费。
此前,李某曾经到朱女士家里做过家政,双方算不上什么特别亲密的朋友,但因为相处过一段时间,彼此也留着联系方式。
后来朱女士听说,李某患了癌症,正在医院治疗。
那段时间,医院病床比较紧张,李某手头又没有多少钱,生活一下子变得非常困难。
朱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挺不是滋味。
她想,大家认识一场,能帮一点就帮一点。
于是她主动给李某打了电话。
“李姐,我听说你来了。你要是没地方住,就先来我家住吧,住两天也行,先把眼前的事情解决了。”
在朱女士看来,这就是一句很普通的帮忙。
她也没有想着从中得到什么。
毕竟一个生病的人,人生到了这个时候,能够搭把手就搭把手。
李某后来便住进了朱女士家里。
朱女士家里有一张高低床,平时主要是给家里人或者偶尔来住的客人使用。
李某住进去以后,便睡在下面或者上面的床位。
一开始,两个人相处得还算正常。
朱女士忙自己的生活,李某也忙着看病。
谁也没想到,住进去十几天后,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晚上,家里已经安静下来。
李某睡在高低床上,夜里不知道什么原因,从床上摔了下来。
这一摔,把李某摔伤了。
原本只是一次意外,可随着伤情和赔偿问题出现,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变了。
李某认为,自己之所以摔下来,是因为朱女士家里的高低床设计存在问题。
在她看来,如果床铺设计得更加合理,或者防护措施做得更好,自己就不会摔下来。
于是李某提出,希望朱女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朱女士听到这话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心让对方进家里住,最后却变成了自己需要承担责任。
朱女士觉得特别委屈。
她说,自己当时让李某过来住,完全是因为知道对方身体不好、手头又比较紧,想着让她有个落脚的地方。
“我又不是开旅馆的,也不是收她钱让她来住的。”
朱女士认为,如果自己明明知道房子或者床铺存在安全隐患,还故意让别人住,那另当别论。
可在她看来,自己只是把家里空出来的床位提供给朋友暂住。
双方因此产生了明显分歧。
而让朱女士更加生气的是,李某还提到了住宿费的问题。
李某认为,自己在朱女士家里住了十几天,并不是完全免费居住,因为期间曾经给朱女士转过100多元钱。
在李某看来,既然自己支付过住宿费用,那么双方之间就不应该简单理解成“免费借住”。
可朱女士听到这里,更觉得心里堵得慌。
她认为,这100多元根本不能改变事情的性质。
如果当初是按照正常住宿关系收取费用,两个人提前约定好多少钱一天、房间是什么条件、发生意外由谁负责,那自然可以按照合同或者相关约定来处理。
可当初的情况是,她听说李某身体不好,主动让对方进家里暂住。
所谓的100多元,在朱女士看来,更像是对方出于不好意思,象征性转过来的钱。
双方越说越僵。
原本是一次“帮忙”,最后却变成了双方互相觉得委屈。
朱女士甚至想不通:“如果当初我知道会因为这件事闹成这样,我可能真的不会开这个口。”
事情传到网上以后,很快引起了不少网友讨论。
不少网友站在朱女士这一边,觉得她当初愿意让一个患病的人住进家里,已经是出于善意。
“人家好心收留你,最后还要找人家赔偿,这换谁心里都不好受。”
还有网友说,帮助别人可以,但也确实要有边界。
“以前总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现在有时候真的不敢随便帮了。”
甚至有人用了“农夫与蛇”来形容这件事情,认为朱女士的好心最后反而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