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便利店误会事件
事件发生在8月28日深夜,丽水龙泉一家便利店。男子结账后从女子身后路过,手背无意蹭到女子斜挎在背后的背包。女子立刻大喊:“你为什么摸我屁股”,当场指控男子猥亵,不听男子的解释,坚持要求他道歉。
男子怕当众争执难堪,为息事宁人,无奈说了对不起之后就离开了便利店。没想到女子依旧不罢休,凌晨选择报警,报案称遭到猥亵。
民警到场,先调取柜台位置监控,但这个角度被货架遮挡,看不清手部动作。店主想起店里还有一处高位全景监控,调出来后真相大白:男子仅仅碰到背包,完全没有接触女子身体,是背包晃动带来的错觉。
监控摆在面前,女子承认是一场误会。但令人意外的是,她没有向被冤枉的男子道歉,反而埋怨店主:为什么不早点调出这个角度的监控,害得自己白跑一趟报警。
事后男子和妻子来到店里,妻子十分气愤:“要是没有监控,这个男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真的要身败名裂了” 。警方确认不存在猥亵行为,就此结案,女子随民警离开。
律师解读
1. 认定猥亵,必须同时满足两点:客观触碰隐私部位 + 主观故意。走路无意蹭到背包,没有接触人体,不构成猥亵。
2. 仅凭个人体感,在公共场所当众指控他人猥亵,会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是主观错觉的误会,一般不构成刑事诬告陷害,但被冤枉的男子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维权应当依靠客观证据,不能单凭自身感受下定论。
网友热议:这件事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如果没有这个高位监控,仅凭女子的主观指控,男子百口莫辩,很可能蒙受巨大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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