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两女子街头斗殴,一方将另一方按地暴打后。对方失去反抗能力,施暴者竟当众扒掉其裤子,如此过分的一幕被路人拍下视频,引得大批群众围观,现场秩序一片混乱。
事件发生在 2026 年 8 月 29 日中午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闹市区。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种侮辱人的行为,已经不只是简单打架,性质十分恶劣,等待施暴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正信楼门口是高阳县人流最密的地段之一,周边商铺林立。两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把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按在地上打。打到对方没了反抗的力气还不算完,当着上百号围观的路人,直接把人家裤子扒了。视频里受害者被摁在地上动弹不得,施暴者手上动作粗暴得让人不忍看第二眼。
附近执勤的特警反应快,接警后迅速到场制止,当场控制住打人者。伤者被紧急送医治疗。次日,霍某某和张某某就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通报写得清楚——8月29日中午,霍某某(女,52岁)、张某某(女,53岁)在公共场所对刘某(女,37岁)实施殴打、撕扯衣服行为。
刑事拘留这四个字比行政拘留重得多。律师分析得直白,当众殴打并脱裤,已经远远超出普通打架斗殴的范畴。强制剥夺衣物、暴露身体隐私,通过制造性羞耻感贬损人格尊严,是侮辱罪中手段恶劣的情形。《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被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侮辱,刑期可能更重。是否最终构罪要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但法律的红线已经被狠狠踩了一脚。
高阳县政府的动作也快,相关视频被下架,对传播视频的人员开始处理。警方特意提醒网民,不转发扩散相关视频图片,不进行人肉搜索、网络攻击。但视频早就传开了,受害者的脸被反复曝光,那种羞辱被无数人围观、存档、传播。
视频在网上疯传那几天,评论区的风向看得人头皮发麻。铺天盖地的"小三该打""收了人家百八十万礼物活该",这些标签像刀子一样往受害者身上扎。受害者刘某后来在朋友圈公开回应,把所有谣言捅了个对穿。她就是个普通小主播,对方老公刷过礼物不假,但俩人连面都没见过,哪来的什么不正当关系?
两家之前就因为这事儿闹到卢庄派出所去了。刘某主动赔了两万块,对方签字画押,事情早就翻篇了。8月29号那天,她是带着孩子去妇幼医院看病,看完准备离开,在正信楼附近偶遇了男方的妻子。对方找不到自己丈夫,把怒火全撒在了她身上。一个带着孩子的妈妈,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摁在地上扒裤子,她冤不冤?
更让人心疼的是,冲突发生的时候,她年幼的孩子就在旁边。孩子眼睁睁看着自己母亲被人殴打、当众羞辱,这种画面会在他心里刻下多深的疤?成年人之间的恩怨,凭什么让一个孩子去扛?
律师还提醒了一件事——围观者现场拍摄并传播未打码的视频,本身就是在散布他人隐私,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他人隐私可处拘留或罚款。每一次随手转发,都是在人家伤口上再捅一刀。你以为是围观八卦,实际在参与一场对受害者的二次绞杀。
回过头看整件事,哪有什么狗血剧情,不过是一个普通女人带着孩子看了趟病,路过闹市区,就被人认出来摁在地上往死里羞辱。无论双方私底下有怎样的纠纷,当街殴打并扒他人衣物,绝对不是维权的正确方式。光天化日之下用暴力手段泄愤,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万幸法律没瞎,通报来得及时,刑拘也够硬气。这场仗还没打完,但至少有个像样的开头了。两个施暴者被刑事拘留只是第一步,等待她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有些伤害,判再重的刑也补不回来,但该承担的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信息来源:参考光明网转载华商报报道《警方通报"一女子当街被殴打撕扯"》,发布时间2026-09-02 1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