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整整13年的青春。
就在刚才推开门的那一秒,彻底死无全尸。
老许的行李搬得干干净净,连一丝儿他的味道都没留下。
我以为我早就接受现实了,毕竟官宣分手都90天了。
白天在公司,咱们还能坐在一张会议桌前对方案,毕竟这摊子事业是俩人一砖一瓦拿命拼出来的。工作上那种熟稔的默契,经常让我恍惚:是不是什么都没变?我们是不是还没分?
可刚才看着这空荡荡的屋子,现实终于狠狠甩了我一巴掌。
那个陪我大冬天摆地摊、穷得叮当响还攒钱带我去看海、一起熬过病痛的男人,真的彻底从我的生活里退场了。
成年人的散伙,体面得让人憋屈。
散伙饭吃得客客气气,一转身躲进洗手间,眼泪才敢把妆哭花。
恨他吗?其实早就不恨了。
只是信任这东西,塌了就是塌了。心里那个巨大的疙瘩死死卡在嗓子眼,就算复合,旧账也会一次次把两个人凌迟。既然给不了我要的那份笃定,那这句“万般不舍”,就只能当成废话听。
听说他这三个月也不好过,一个人在外面熬着,舔伤口。
但那又怎样呢?
没有歇斯底里的互撕,也没有狗血的捉奸戏码。
我们还能做搞钱的战友,甚至还能算得上知根知底的“家人”。
只是,再也做不成爱人了。
把这十几年的滚烫回忆打包锁好。
生活嘛,不就是咽下遗憾,头也不回地往下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