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朋友说:
"不管什么合同递到你面前,哪怕只是一张手写的简易协议,少了这句话你都不要签。就是——本合同一旦生效,若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你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但是有这句话会牢牢的保护好你的权益。"
这不是抠字眼,这是给自己上锁。
多少人吃亏,就吃在这一行字上。
装修队进门,师傅递过一张纸,说都是熟人别啰嗦,你连老花镜都没戴就签了。半年后瓷砖起壳,人找不着了。
亲戚借钱,一张便条写清数目,你觉得写多了伤感情。三年过去,钱没影,话也不好开口。
不是你笨,是你太信"应该不会吧"这五个字。
老话讲得实在:"先小人,后君子。"
丑话摆在桌面上,事情才干净。
好在这一课,什么时候补都不晚。
签字前先坐下,把老花镜戴上,一条一条念出声。看不懂的地方,就大声问一句:这条什么意思?
哪怕对方不耐烦,你也要问到明白。
再往纸上添那句话:追偿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这句话不值钱,可它一进合同,性质就变了。
对方违约要先算一笔账:不光要赔钱,还得替你出律师费、诉讼费、跑腿的车费。
算完他就不敢乱来了。
这就是纸上的分量。
一张纸不会说话,可它替你站着。
真讲信用的人,不怕多写这一条。
一听你要写清楚就变脸的,正好省了你以后的眼泪。
签字慢一点,日子稳一点。
护住自己的血汗钱,从来不是小气,是本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