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19岁女孩在酒吧工作时,与21岁男子发生关系。2天后,女孩服用避孕药,不料2个月后女孩发现自己怀孕。她本来没打算闹大,找到对方商量合理补偿,自己做完人流就把这事翻篇,不耽误任何人的生活。哪知道男子当场翻了脸,当着酒吧一堆客人的面指着她鼻子骂:“你天天在酒吧泡着私生活那么乱,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这话像一记耳光扇在女孩脸上,酒吧里的客人都停下了手里的事,目光齐刷刷地投过来,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女孩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她在酒吧做的是正经的服务员工作,端茶倒水打扫卫生,挣的是辛苦钱,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见不得人的事。那天晚上是男子主动追求她,送她回家,俩人你情我愿发生了关系,她以为遇到了可以交往的人,哪知道出了事对方是这副嘴脸。
她没有在酒吧里跟他吵,转身就走了。回到出租屋,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夜,不是因为怀孕,是因为那句话像一根刺扎进了心里。她想过算了,自己借钱去做手术,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可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她才十九岁,人生才刚刚开始,不能因为这种人就把自己的名声毁了,更不能让他觉得在酒吧工作的女孩就可以随便欺负、随便污蔑。
第二天她去了医院,做了全面检查,确认了怀孕的时间和身体状况。医生告诉她,避孕药不是百分之百有效,失败的概率虽然低,但确实存在,她这种情况属于避孕失败。她把所有的检查报告、缴费单据都收好,又去药店调取了当时买避孕药的记录,把俩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全部截图保存。她虽然年轻,却不糊涂,知道这种事空口无凭,得拿证据说话。
她找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律师说了一遍。律师告诉她,双方都是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导致怀孕,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她选择终止妊娠,男方需要分担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如果男方当众侮辱她的人格,造成了名誉损害,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律师建议她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她拿着律师的意见再次找到男子,这一次她没有哭,也没有求他,只是把检查报告和法律规定一条条摆给他看,说自己只要求他承担应该承担的费用,不多要一分钱,如果他继续侮辱诽谤,她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男子一开始还嘴硬,说她是敲诈勒索,直到她把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拿出来,他才慌了神。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柔弱的女孩会这么较真,更没想到这种事真的能闹到法院。
后来在律师的调解下,男子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还当着酒吧同事的面给她道了歉,承认自己之前说的话是气话,是污蔑。女孩没有接受他的道歉,只是说不需要他道歉,只需要他记住,不是所有在酒吧工作的女孩都是他想的那样,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不是他可以随便践踏的。
做完手术之后,她辞掉了酒吧的工作,用攒下来的钱报了一个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了一门手艺。她说那段经历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女孩子不管在什么环境里工作,都要学会保护自己,更要学会在被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不能因为害怕名声受损就忍气吞声,你越退,别人越得寸进尺。她没有因为这件事就自暴自弃,反而把它当成了一次成长的教训,逼着自己变得更强大、更独立。
这件事在当地传开之后,很多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女孩太较真,有人说男子太不是东西。可很少有人想过,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在最需要被尊重的年纪,被人当众羞辱私生活混乱,那种伤害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平的。她选择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哭闹或者报复,本身就是一种清醒和勇敢。
女孩子的尊严,从来不是靠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挣来的。不管从事什么职业,不管处在什么处境,都没有人有资格随便评判你的私生活,更没有人有资格在伤害了你之后还倒打一耙。遇到这种事,忍气吞声换不来尊重,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