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租房两年花40多万,期间,女子非常爱惜房东的各种家电家具,还多次叮嘱小朋友不要在墙上乱写乱画,谁知两年后退租,房东要求女子将房屋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否则女子3万多的押金不退。
女子花钱找来工人对房间进行了修复,可房东却认为女子只是进行了简单的遮盖,还是不满意,无奈,女子只能寻求记者的帮助,最后结果怎样了?
罗女士在杭州生活,但是没有自己的房子,为了住的舒心一些,租了一套精装大平层。
平时除了罗女士住,孩子也住在里面。
期间,罗女士对房子非常爱惜,从不轻易损坏里面的家具家电。
每天清晨,罗女士必然对房子做一个清扫,始终保持里面干干净净的。
因为有孩子,罗女士也时常叮嘱孩子,千万不要在房子的墙上乱写乱画。
她说这个房子毕竟是别人的,一定要好好爱惜。
当然,罗女士之所以这么做,也不光是为他人着想,最主要的是罗女士本就是一个特别喜欢干净的女子。
像罗女士这种把面子看得非常重要的人,当然不会把房子弄得乌烟瘴气。
一年的房租大概有20多万,罗女士都是按时交。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罗女士不是一个特别喜欢交流的人,平时和房东都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两者之间关系不太熟。
罗女士想着自己和房东也不算亲戚,不能保持太近的距离。
然而,或许也正是因为两者之间没有过多的沟通,不久之后产生了一件麻烦的事。
因为生活发生了变化,罗女士要离开杭州了,于是罗女士主动去找了房东,提起了退租的事。
谁知,这时房东的举动出乎罗女士的预料。
只见他拿着一个手电筒,来到房子里,东看看西看看。
这里照一照,那里照一照。
一边看,一边嘴里嘀咕着什么,还愁眉苦脸的,一看就知道他心情不好。
果然,等他转了一圈,这时候他对罗女士说了一句,你怎么把房子造成这样了?
显然,房东根本没相中房子。
还没等罗女士做出任何解释,房东就表示,既然你要走了,你就把房子给我整好吧。
原来,房东认为罗女士把房子造的不像样子了,要让罗女士把房子给整好,否则的话,罗女士放在他那的3万多块钱的押金就不给退。
罗女士站在原地,气得双手在发抖。
她想着自己已经做得这么好了,为何对方还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
期间,罗女士也曾专门找人过来,想了解一下装饰一下房子要花多少钱?
罗女士想着要是钱少的话还可以接受,但是一打听,发现要花很多钱,罗女士只能打退堂鼓。
但显然房东那边不同意,最后罗女士就花钱大概修复了一下,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可还是没有得到对方的满意。
整个过程中,罗女士和房东多次交涉,罗女士提出自己的理由,我花这么大价钱住在这里,难道还弥补不了我对房子造成的一些瑕疵吗?
在罗女士眼里,任何东西都有损耗,房子也是一样的。
可是,房东也有自己的道理,当初给你的房子是怎样的,你现在造成另外一个样子,这个责任就是在你,你就得承担。
双方争执不下,各讲各的理。
平心而论,房东的做法有点不妥,任何东西都是有磨损的,这是一个常理,怎能拿这件事为难罗女士?
眼看着罗女士要走,本应好好处理此事才对。
后来没办法,罗女士只好把好朋友叫过来帮忙评理,可对方始终不为所动。
罗女士无奈,只能借助媒体,可是媒体来了,也只是从中做一个调解,最后到底如何处理,还是得征求房东的意见。
总之,直到最后也还是没有调解出一个结果。
目前,罗女士为了尽快解决此事,也只能走法律程序。
想必通过走法律程序,罗女士才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因为到判决的时候,法院不可能听信房东的一面之词,会对房屋做一个综合的评估。
如果的确是罗女士造成的瑕疵,确实罗女士该承担一些责任,如果是正常损耗,罗女士就无需负责。
总结,大家在租房的时候,可以提前和对方写一个协议,只要不是故意损坏房子里的设施,无需承担任何后果。
若是对方同意了这个协议,再租也不迟。
如果不同意,就换一个房子。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押金的问题,如果遇到一些不讲诚信的人,很容易被坑。
到时候,本来自己都要搬走了,还得处理糟心的事,心情必然郁闷。
最后,房东也要体谅租客的不容易,背井离乡在外打工,离开的时候尽量不要押对方的钱。
双方毕竟缘分一场,应该好合好散才是。
对此,你怎么看?
声明,信息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