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你,就是“非礼”,现在女性保护意识这么强吗,幼儿跑动时碰到人,就是“非礼”、“猥亵”、“耍流氓”?你勒住4岁孩子脖颈还不能允许人家反抗一下?道歉不行、警察调解不行,必须上法院解决,要求三人必须写书面检查、并且一家三口都得录道歉视频发布到了网上,还需要承诺一定会管教小孩。而自己对幼童造成的伤害无需要道歉和担责。我承认现在有些熊孩子是挺讨人厌,但是监控明确显示孩子是跑动时碰到的,不是女子说的蓄意摸屁股,这么一大顶罪名扣到孩子身上,她是不懂儿童保护法吗?目前女子在各平台说受到很多人的支持,并表示“女孩子,不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用法律合理的保护自己是没错,但是法律不是家教、不是礼节、更不是道理的准绳,而且中外法律的界定也不相同,你不能觉得出趟国回来,就是凯旋故里,取了“真经”,要真是这么美好,国外哪里来的种族歧视呢?各位如果有空可以看看这位“女留子”的帐号,她发了好多和网约车司机、宿舍管理员等人的冲突视频。所以这位4岁幼童,算是上了社会第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