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判了三年,一个判了十个月。两个人都觉得自己能赢,结果谁都没跑掉。
李某第一次找周某的时候,就没打算还钱。但她知道自己手里有筹码——年轻,好看,周某对她有意思。饭局上那双眼睛就没离开过她,之后还专门托人送过一张购物卡。她心里门清,这个局长对她有想法。
周某呢?他觉得自己稳得很。一个小姑娘,下属公司的普通员工,能翻出什么浪来?不就是缺钱么,给就是了。反正以前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事,从没出过岔子。
两人第一次在茶楼见面,李某开口借2万,扔出一个条件:借了钱,后面可以发生亲密关系。周某第二天就把现金送来了,连借条都没打。他觉得这笔买卖划算,2万块,换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体,还不用留任何书面证据。
事情从这儿开始失控。
还差1万。李某再找周某的时候,心里已经换了主意。她不想还钱了,也不想真跟他发生什么。她想要更多——干脆把见面过程全录下来当把柄。搂抱、亲吻,手机藏在旁边,全录了下来。
视频一拿到手,她当场翻脸:不给钱,视频就交纪委监委。
周某没接茬,起身走了。他心想,你一个女的,敢把这种事往外捅?自己脸上也没光。
第二天李某真去了纪委,举报周某强奸未遂。
周某彻底慌了。他第一反应不是自首,是找人平事。干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坐到这个位置,不能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亲戚郑某,开公司的,出面给了李某3万块。李某拿钱撤案。
她以为自己赢了。3万到手,视频还在,以后缺钱了还能再要。
但纪委早就收到举报视频了,调查组对周某立案发现,不光生活作风有问题,还有受贿。
最狠的在后头——
周某怕出事,专门把郑某叫到茶楼,让他把行贿的事烂在肚子里。他以为郑某是自己人,这么多年亲戚,帮过他那么多忙,不会出卖他。
郑某第二天接受谈话,全交代了。
周某把赌注押在最信任的亲戚身上,结果亲戚成了最致命的证人。周某能当局长,郑某能开公司,两个人之间有多少事见不得光?郑某一张嘴,全捅了出来。
周某受贿罪判三年。李某敲诈勒索罪判十个月。
有人说李某蠢。但一个普通员工敢跟局长叫板,因为她手里握着视频,她觉得自己稳赢。
也有人说周某倒霉。但他要是干净的,纪委查他的证据从哪来?
一个拿身体当筹码,一个拿权力当通行证。都觉得自己能赢,最后谁都没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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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以官方通报为准。来源: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