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18岁女孩刚考上高中就被父母包办婚姻,她为了逃婚,女孩连夜逃到深圳,没想到父母不愿退彩礼,花重金雇了三个同乡壮汉,追了两千公里来抓她回去,幸好退伍司机从监控里察觉出异常,果断报了案,深圳警方依靠车载监控锁定嫌疑车辆,截停面包车,最后女孩获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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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叫小马,老家在甘肃一个还守着老规矩的村子。
在那儿,不少女娃初中一毕业就被家里安排相亲、定亲,彩礼给多少,好像就成了闺女“值多少钱”的标尺。
小马脑子灵、能吃苦,靠自己考上了高中。
可录取通知书还没捂热,爹妈就发话了:学别上了,彩礼收了,你嫁过去就行。
她哭过、争过,没用。
那阵子她被看得死死的,连门都出不去。但她就认一个理:这婚我不结。
后来她瞅准机会跑了,一路南下到了深圳。
在深圳,她举目无亲,兜里没几个钱,日子很难。
没办法,她在网上发帖求助。
一个公益组织核实情况后,把她安排进一家咖啡厅打工,总算有了落脚的地方。
安稳没几天,麻烦就来了。
爹妈发现女儿跑了,先报了失踪。
警方一查,查到她在深圳的居住和用工记录。
位置只给了个大概,但爹妈还是通过亲戚朋友,七拐八绕摸到了那家咖啡厅。
然后她父亲就干了件糊涂事:打着“劝女儿回家”的旗号,花钱雇了同村三个壮实的远房亲戚,开面包车从甘肃直奔深圳。
他临走放话:就是绑,也得绑回来!彩礼退不起,婚期都定了。
这三个人到了深圳,没急着动手。
他们在咖啡厅附近蹲了好几天,摸清小马几点上下班、走哪条路,还有人装成顾客进去踩点。
8月26日晚上,深圳下暴雨。
八点多,小马下班,撑着伞刚出门。
路灯暗,雨声大,脚步声全被盖住了。
两个壮汉突然窜出来,一左一右架住她胳膊往车上拖。
小马拼命挣扎,伞都甩飞了。
这一幕,正好被何师傅看见了。
他是深圳巴士集团“深巴兵哥”车队的退伍军人,当时正在开车。
他一眼就觉得不对:那姿势不像搀扶,像绑人。
当过兵的人警觉性刻在骨子里,他马上用对讲机向车队队长报告,把车牌和车型都报了过去。
队长调出车载监控一看,果然有问题,赶紧连视频带证言交给了深圳警方。
警方顺着车牌和高速卡口数据,锁定了三个嫌疑人,正往甘肃方向跑。
按说半路就能拦,但警方考虑到小马的安全——万一逼急了,孩子危险。
于是没在半路硬拦,改到甘肃再动手。
那三个人轮着开车,二十多个小时没合眼,一路往兰州赶。
最后在甘肃警方配合下,深圳警方在兰州把面包车截停,把缩在后座、吓得说不出话的小马救了出来。
网上吵翻了。
事情传开,评论区炸了。
有人说:蹲守好几天、装顾客踩点、雨夜当街拖人,这不就是绑架吗?血缘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必须严惩。
也有人说:爹妈养了她十八年,彩礼收了,亲戚也通知了,她一走了之,退钱丢人全甩给爹妈,这姑娘是不是有点自私?
还有人质疑当地警方:女儿都成年了,自己不愿意回去,警方把住址线索给她爹妈,合适吗?
但也有人替警方说话:人家报了失踪,不查也说不过去啊。
吵归吵,还是得回到法律上。
法律怎么说
先说民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小马爹妈瞒着女儿收彩礼、定亲、不让上学,条条都踩线了。
小马已经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的婚事自己说了算。
爹妈这套做法属于侵权,小马可以要求确认婚约无效。
再说刑事,雇人绑人这一出,就躲不过去了。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暴力”,包括捆绑、殴打、禁闭、强抢这些强制人身的手段。
她爹妈雇了三个人,跨省把女儿绑回去成婚,正好撞在这个罪名上。
同时,那三个受雇的人,又拖又拽、把人塞进车里、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多个小时,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还涉嫌非法拘禁罪。
两个罪名同时够上了怎么办?法律上叫法条竞合,择一重罪处理。
非法拘禁罪判得更重,而且属于公诉案件,不用被害人自己去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子。
所以实践中,更可能按非法拘禁罪来追诉。
有人问:爹妈没亲自动手,也算吗?算。
花钱雇人干这事,涉嫌共同犯罪,照样要负法律责任。
这件事说白了就一个道理:包办婚姻违法,爹妈没权力逼子女嫁人。
花几千块钱雇人绑自己的亲闺女,不是“家事”,是犯罪。
法律面前,没有“为你好”这块免责金牌。
高价彩礼、包办婚姻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行为,应该尊重女儿的意愿,而不是强迫女儿嫁人,不要把女儿的一生都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