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陕西咸阳,一女子与父亲长期断绝往来,就连父亲去世,下葬,她都没有参加,负责操办丧事的大伯认为,女子行为构成遗弃,没资格继承财产,可女子的说法却不一样,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
女子姓马,1982年生,咱就叫她小马。
她爸老马是个退休职工,每月有退休金,日子本来还行。
坏就坏在,小马还小的时候,爸妈就离了婚。
那是1992年,她才十岁。
之后她跟着妈妈过,跟爸爸的联系越来越少,到后来基本就是断了。
据小马说,她初中升高中那会儿,老马跟她说过一句狠话,大意是:我以后靠侄子养老,你的学费生活费我不管。
这话搁谁听了都难受。
小马心想,父亲都把话说死了,我还上赶着干啥?
父女俩就这么各过各的,一过就是二十多年。
变化出现在2019年10月。
老马突然脑出血,倒下了。
第一个把他送医院的是亲哥哥,也就是小马的大伯。
看病、拿药、陪护,全是大伯一个人张罗,光医药费就垫了4万多。
可惜人没救回来。
同年11月11日,老马走了。
丧事也是大伯带着几个亲戚操办的。
从头到尾,小马没露过面。
为啥不来?小马后来解释:那会儿她怀孕七个多月了,属于高危妊娠,医生不让跑远路,实在没办法。
这话真假外人不好说。
但事实摆在那儿:父亲病重、去世、下葬,她一步都没出现。
结果大半年后,人来了。
不是来上坟的,是来领钱的。
2020年9月,小马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找到父亲生前单位,领走了抚恤金和丧葬费,一共63608块2毛。
领完钱,她给叔叔转了3万,算丧葬的开销。
大伯是真咽不下这口气。
弟弟活着的时候闺女不管,病了是我照顾的,走了是我送的,钱也是我垫的。
亲闺女啥都没干,回头把钱全领走了?
他一气之下,把侄女告上法庭,就一个要求:取消她的继承权,理由是遗弃。
法庭上,小马也喊冤。
她说父母离婚、父女断联,不能全怪她一个人。
再说,是父亲当年亲口说了不用她养老,现在凭什么回头追究我?
法院审下来,还真有几分说道。
先说“遗弃”这事儿。
法律上的遗弃,门槛挺高。
按《民法典》的规定,得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情节严重的,才丢继承权。
可老马生前有退休金,能自己养活自己,不算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加上父女之间情况确实复杂,现有证据证明不了小马是故意遗弃。
所以大伯这个要求,法院没支持。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抚恤金和丧葬费,压根不算遗产。
这是发给近亲属的专项费用,不在继承纠纷的范围内。
所以这6万多,小马领得合法。
不过,法院也没惯着她。
小马这些年确实没尽过赡养义务,这是明摆着的。
《民法典》里写得清楚:有能力扶养却不扶养的,分遗产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老马留下的7500块存款和利息,法院判给了大伯。
毕竟人是他照顾的,后事是他办的。
小马不服,上诉了。
二审法院复核一遍,维持原判。
事情到这儿,算是了了。
说实话,看完心里挺不是滋味。
老马晚年一个人过,最后是哥哥送他走的。
小马呢,父亲生病没管,葬礼没去,但钱领得程序合法,一点毛病挑不出来。
有人说,父亲当年那句“不用你养老”就是气话,当不得真;也有人说,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嘴上说说免不掉。
法律上,小马赢了。
可情理上,这笔账不好算。
人可以跟父亲断往来,但血缘这东西,断了联系,断不了关系。
这亲闺女真的是,和父亲斗气那么久,领钱时又回来,确实让人觉得很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