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网红“铁头”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9月11日下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网红“铁头惩恶扬善”(董某某)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3万元,该案其余5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法院审理认定,该团伙属于恶势力组织,借“打假”名义,依托网络流量,以曝光黑料相要挟,线上线下实施滋扰,借机向他人索取财物,已经超出合理维权边界,扰乱正常社会与市场秩序。
经查,2024年5月,董某某伙同其他人,以曝光黑料作为威胁,向一名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铁头”此前因曝光三亚海鲜市场“五两秤”、举报培训机构等内容走红网络,收获大量粉丝,2024年8月被杭州警方抓获,相关电子设备、财物被依法扣押。
该案判决也释放明确信号:网络监督、民间打假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能假借正义之名实施敲诈敛财,流量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我爱说理28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