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山东淄博,一买家通过中介看了套 49 万的房子,他故意说自己只接受 41 万,高

山东淄博,一买家通过中介看了套 49 万的房子,他故意说自己只接受 41 万,高了不买,让中介和房东去谈。谈失败后,中介以为这笔买卖黄了,就给买家介绍别的房源。没想到,买家早已偷偷联系房东,以 43.9 万的价格私下买下了房子。中介气得直接起诉。

这事传到网上,不少人第一反应是:中介没促成交易,凭什么还要收钱?这个疑问恰好是 "跳单" 类官司里争议最大的地方,而且早就有法律条文管着,不是各说各理的事。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专门写了这一条,2021 年 1 月 1 日就开始施行:委托人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和对方签合同,为了逃避支付报酬,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条规定不是摆在那儿好看的,各地法院已经拿它判过不少案子。

北京朝阳区法院 2024 年 4 月 12 日审理过一起金额更大的类似案件。业主曾先生 2019 年委托某房产公司卖房,中介 2021 年 7 月把房源介绍给李先生,双方就 1286 万元的总价、付款方式反复沟通,中介还草拟了买卖合同。

李先生嫌 2% 的佣金(25.72 万元)太高,没谈拢就散了。后来李先生自己联系上房主完成了交易,中介起诉到法院。

法院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认定中介已经提供了推荐房源、带看、磋商条件这些实质服务,双方构成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酌情判李先生支付居间报酬 2 万元。

这类案件法院一般不会一律判决全额佣金,会结合中介实际付出的工作量来核定金额。

湖南永州东安县法院也判过一起,陈某私下联系房主完成独家房源交易,法院判他赔 6700 元中介费。

北京石景山法院去年审的一起租房纠纷里,承租人黄某被判赔付中介 7 万余元违约金。这几起案子金额差得挺远,但认定的标准是一样的:中介只要实际带看、核实产权、磋商价格,委托人利用该机会绕开中介成交,就可能需要支付报酬。

当然,并非所有绕过中介交易都属于跳单,如果房源属于完全公开信息、中介未提供实质服务,则不构成跳单。

回到淄博这一单,买家死咬 41 万不松口,表面上看是谈崩了,实际上中介前前后后带看、核实产权、磨价这些活儿一样没少干。

他最后花 43.9 万买到手,比自己报的价高出 2.9 万,这笔账怎么算都算不上 "买不起",说到底存在规避中介费的嫌疑。

法院认定跳单的时候,看的不是最终由谁签署合同,看的是中介有没有实际提供交易机会与居间服务。

这一点在朝阳、东安、石景山的判决里保持一致,是比较统一的裁判方向。

省下的佣金,和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后续在中介圈子里留下的信用记录,哪个更划算,想省这笔钱的人恐怕都该先自己算一遍账。

参考来源:鲁中晨报,2026-09-09,淄博买家通过中介看房后跳单私下交易,中介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