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了!”浙江宁波,一男子开车跑高速去上海接客户,发现道中间横着一根木头,留给他的反应时间只有两三秒,车子直接压了过去,右侧两个轮胎受损,轮毂也被撞变形,拖到服务区后他才发现,前后10分钟竟有4辆车接连中招,自己修车先花了2300元,可赔偿到底找谁却成了难题。网友:收费的高速,木头谁来管?
汪先生当天开着公司的别克商务车,从宁波出发去上海接客户,车子行驶到沈海高速慈溪段时,他一直开在第一车道,等眼睛发现前方有东西时,木头已经近在眼前。
那根木头是长条形,看着有半米多长,就横在最边上的快车道和中间车道之间,汪先生回忆,自己从看见到压上去,前后也就两三秒,高速上车速快,想躲已经来不及了。
“看到的时候反应没那么快。”
下一秒,车轮直接从木头上压了过去,车身明显颠了一下,等停下来检查,右侧两个轮胎都受到了损伤,钢圈也已经变形。
车没法正常继续跑,汪先生只能联系道路救援,把车拖到附近服务区,可到了那里一看,他才意识到这根木头坑的根本不止自己一辆车。
服务区里还有其他车主,情况跟他差不多,大家一聊才知道,前后大概10分钟,一共有4辆车压到了同一根木头,都不同程度出现损失。
有人还保存了行车记录仪视频,拍下了压到木头的过程,几名车主随后拉了一个群,想着既然大家是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段因为同一个障碍物受损,那就一起把赔偿问题弄明白。
汪先生后来拿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他本人无过错、无责任。
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车不是他撞别人,也不是别人撞他,而是一根不知道从哪辆车上掉下来的木头,把4辆正常行驶的车给坑了。
木头到底是谁掉的,没有找到。
肇事车辆也没找到。
汪先生当时还急着去接客户,只能先处理自己的车,就近找了一家汽修店维修,最后花了2300元。
钱虽然不算特别大,可他觉得这笔损失不该自己稀里糊涂承担,于是找到了该高速路段的运营管理方,希望对方负责。
汪先生的理由也很直接,高速公路是收费道路,路上出现障碍物,又没有及时被发现和清理,最终导致多辆车受损,他认为运营方在巡查管理上存在问题。
可运营管理方并不认可这个说法。
工作人员表示,木头这种掉落散落物,第一责任主体应该是掉落物所属车辆,只要高速管理方已经尽到了正常的管养、巡查义务,就不能因为路面刚出现异物、还没来得及清理,就认定管理方一定有责任。
对方还介绍,他们每天会进行3个时段的巡查,相关巡查记录和GPS定位都有保存,早上7点到11点一趟,下午1点到6点一趟,晚上11点半到第二天早上6点还有一趟。
工作人员也说得很现实,木头什么时候掉下来没人知道,总不能刚掉到路上,管理人员下一秒就正好赶到,这种要求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做到。
不过对于4辆车确实在当天压到同一根木头这一点,对方并没有否认,还建议汪先生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通过代位追偿的方式处理。
可汪先生又被卡住了。
他联系理赔人员后得到的答复是,这次车辆主要是轮毂受损,属于相关责任免除范围,无法走代位追偿。
高速管理方让他找保险,保险这边又走不了。
掉木头的车还找不到。
转了一圈,2300元维修费最后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头上。
汪先生说,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这笔钱可能只能自己认了。
这事放到网上后,评论区里大家也各有各的看法。
有人说:高速管理方既然收了通行费,就有巡查和清理义务,找不到掉木头的车,不能最后全让无责车主承担。
还有人说:也不能要求高速上一掉东西马上就有人出现,真正该负责的,还是那个没有固定好货物、把木头掉在路上的车辆。
我认为这事核心是很难找到责任人!
掉落物车辆当然最该负责,可现在人找不到,问题就变成了:高速管理方到底有没有尽到该尽的巡查义务。
这一点不能光凭“路上有木头”就下结论,也不能只说“一天巡查3次”就算完事,关键还得看木头什么时候掉下来的、多久没人处理、现场有没有接到报警、巡查和处置是否及时。
如果木头刚掉下没多久,确实很难要求管理人员瞬间清走;可如果障碍物已经存在较长时间,甚至连续造成多辆车受损,管理责任就值得继续查清。
普通车主最怕的就是这种事故,人没责任,车却坏了,肇事方找不到,保险又赔不了,最后只能自己掏钱。
2300元可能不算天价,可这口气确实不好咽。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