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29岁女子独自骑马去新疆,在中途给马买粮时,遇到一位大爷,大爷主动提出带女子去买粮,女子只当大爷是好心,也没多想,便坐上大爷的三轮车,没想到在这期间,大爷竟然摸了女子2次大腿,女子没有多想,等买完粮回到放马的地方后,大爷突然走向女子,并询问女子给钱能不能搞一下!女子懵了,她吓的拔腿就跑。事后,女子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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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叫佳佳,29岁,杭州人,网上叫“佳佳的出逃计划”。
她账号简介写得很清楚:裸辞,重启人生,从杭州骑马去新疆。
说白了,就是辞了工作,一个人骑马跑长途。
为了记录这段旅程,她全程带着设备录像。
走到半路,马粮不够了。
正好路过一个村子,她想着进去买点粮。
刚到村头,碰上个骑三轮车的大爷。
七十岁上下,笑眯眯的,跟她爸年纪差不多。
佳佳就上前问,哪儿能买到粮食。
大爷特别热情,说:上车,我带你去。
佳佳只当遇上好心人了,想都没想就坐了上去。
车一开动,大爷话匣子就打开了。
问几岁了,有没有小孩,还一个劲儿夸她漂亮。
路很颠,车斗也小。
途中大爷的手两次碰到她大腿。
佳佳第一反应是:路太颠了吧,不小心蹭到的。
她压根没往坏处想。
谁能想到,这才刚开始。
买完粮回到放马的地方,大爷凑上来又问:结婚没?
佳佳说没有。
大爷一听她单身没孩子,直接来了一句:给你钱,搞一下。
佳佳当场懵了,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些“不小心”,全是故意的。
她吓得不轻,转身就跑,边跑边喊:你再过来我就报警了!
大爷见她急了,没敢追,嘟囔了一句“不好搞呀”,走了。
佳佳以为这事就这么完了。
结果过了一会儿一抬头,大爷又折回来了,远远朝她这边看。
她心里发毛,赶紧牵马走了。
事后越想越后怕。
这人年纪跟她爸差不多,干出来的事却让人心里发凉。
她想了一圈,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报警。
之后她一直在派出所等处理结果。
多说一句,佳佳是退役女兵,不是好欺负的人。
大爷这回看走了眼,一脚踢到铁板上了。
她还把录像发到了网上。
不为别的,就想提醒大家——尤其女孩子:一个人在陌生地方,别因为对方看着和善、觉得“民风淳朴”,就把防备心丢了。
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警方通报。
那从法律上讲,大爷这算什么事?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用言语、肢体等方式对他人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他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到10日拘留;情节严重的,10到15日。
说白了,摸大腿、说下流话,往轻了是性骚扰,往重了就是猥亵。
既侵权,也违法。
不过这里卡着一个点:年龄。
法律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人,该拘留的一般不执行。
大爷看着快七十了,如果年龄真到了,就算认定违法,也可能进不了拘留所,最多罚款、警告。
但佳佳照样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还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新修订的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七十岁以上照样能拘留。
再说那句拿钱“搞一下”。
拿钱买这种事,本身又踩了另一条线,可能涉及卖淫嫖娼相关处罚。
还有追责时效的问题——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六个月内没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不再处罚。
所以现在有两个问号:
大爷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吗?之前有没有拿钱跟别的陌生女性“搞过”?
如果有,而且还在六个月内,那他面对的就不止这一笔账了。
说到底,知人知面不知心。
一个人在外面走,防备心真不能丢。
如果真的碰上这种事,先用设备留证据,然后果断报警,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给这种人点教训,让他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