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小伙网上结识一名女网友,双方添加好友聊天。对方诱导其进行视频互动,并趁机截取包含本人面部与隐私画面的截图,以此要挟小伙转账。小伙被迫先后转给对方 2 万多元,但对方依旧持续索要钱财,小伙无力继续支付,选择报警求助。
索某遇到的麻烦,并不是拉萨警方第一次接触到的裸聊敲诈。2023年6月14日,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公布过一起协助江苏警方办理的案件。
江苏警方侦办刘某被裸聊敲诈勒索案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在拉萨活动。拉萨警方摸排后掌握达某、贡某、旦某、查某的活动轨迹,在一处酒店将4人抓获。
根据进一步线索,民警当天又在德吉路一带抓获梁某、刘某、朱某,7名涉案人员随后移交江苏警方处理。公开资料不足以证明这起案件中的达某与索某案件中的达某是同一人,不能仅凭姓氏作出判断。
这次案件还反映出裸聊敲诈中的一个常见环节。拉萨警方提示,有些人员会诱导受害者安装指定软件,软件可能非法获取手机通讯录。
掌握联系人以后,犯罪人员便可能利用亲友联系方式继续施压。索某已经转出2万多元仍遭继续索要,也说明私下付款并不意味着威胁会停止。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2月11日公布的典型案例,把这种作案链条展示得更完整。2020年7月至9月,李某与胡某共谋利用裸聊实施敲诈,准备场地、设备、技术和支付结算账户,并招募所谓客服、枪手。
同年9月中旬至11月底,相关人员使用收购来的社交账号冒充女性,引诱被害人裸聊并录制不雅视频,还通过恶意程序读取手机通讯录,再把视频和联系人信息交给负责索财的人员。30余名被害人因此被索走70余万元。
法院认定李某负责策划、组织、指挥,还参与设备、技术和犯罪所得分配,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主犯。
李某因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与尚未执行完毕的前罪刑罚并罚后,决定执行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五千元。
王某佳、谷某、钟某龙等人也按照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受到处罚。由此可见,案件追查并不只盯着直接索财的人,明知犯罪仍提供技术、账户等帮助,符合共同犯罪条件的,同样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类似情况在湖南衡阳也出现过。2023年4月,谭先生到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报案,称网络交友时遭遇裸聊敲诈,已经损失15万余元,对方仍不断要求转账。警方顺着报案继续调查,发现一个以马某等人为首的团伙。
境内人员负责寻找目标并诱导下载软件,境外人员利用预先准备的视频诱导裸聊,再录制被害人的私密画面,由专门人员进行威胁索财。
经过数月侦查,衡阳警方抽调100余名警力,在吉林、贵州、广东、上海、河北、云南等十余个省市开展集中行动,并持续追捕马某、徐某智。
到2024年7月公开案情时,全案共刑事拘留20名犯罪嫌疑人,受害人900余名,涉案金额上千万元。谭先生一次报警,最终牵出了更大的案件链条。
再看索某的选择就更容易理解。按照2013年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至5000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全国幅度从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起算,各地可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因此,索某所称2万多元不能直接按全国标准写成数额巨大,但已经明显超过数额较大的最低区间。索某因担心隐私视频被传播一度选择付款,达某却仍继续索要。索某最终报警后,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