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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一女演员在横店试镜短剧通过后,不料,深夜10点,她被导演邀请去酒店房间

浙江金华,一女演员在横店试镜短剧通过后,不料,深夜10点,她被导演邀请去酒店房间“谈剧本”,女演员果断拒绝,称可以白天再说,随后女演员就接到一名女子电话,对方称房间里人很多,很安全的,女演员再次拒绝深夜谈剧本,没想到女子接下来的做法,女演员表示非常委屈。

信息来源:观象视频

她叫吴沚默,TVB出来的,科班出身,香港浸会大学电影学院毕业,今年35岁上下。

别看她现在跑短剧组,是有真本事的——演员、编剧、作家,一人干三样。

TVB《老表》系列的剧本她就参与写过,圈里不少人喊她才女。

这几年她转到横店,一头扎进短剧。

靠《姐姐的反杀时刻》里的反派角色出了圈。

戏火了,人没飘,职业操守一直揣在身上。

说说那天的事。

白天面试其实挺顺,她跟导演、监制在酒店会议室聊了一下午,有说有笑,试镜也过了。

她心里还挺踏实,觉得这回稳了。

结果晚上十点左右,她刚洗完澡,手机响了。

导演微信让她去房间,说要聊剧本,还特意补了一句:一个人来。

她心里咯噔一下。

剧本白天不能聊?非得大晚上、去房间、还一个人?

越想越不对劲,回了句:太晚了,白天再说吧。

按理说,话到这份上,识趣的该打住了。

可拒绝的话刚发出去没几秒,一个自称“导演妹妹”的女人电话就打过来了,语气热络得很:你放心来,房间人很多,特别安全。

这话听着是宽慰,细琢磨更让人发毛。

越强调人多、越强调安全,越说明那间房本身就有问题。

她还是那句话:明天再说吧。

然后电话那头换人了。

那个疑似喝醉的导演接过电话,劈头盖脸一顿骂,骂完直接拉黑。

角色没了。

就这么一晚上,试镜过了的戏,黄了。

事后,有人问她后不后悔,她答得干脆:“只要你不去,没人可以伤害到你。”

话说着简单,做起来是真难。

跑组的演员,角色就是饭碗,导演一句话能定你去留。

能当场说不,还扛住了后面的辱骂、拉黑、丢角色,这得有多大勇气。

说实话,她这遭遇在演艺圈不算新鲜。

短剧这两年火得快,剧组一下子冒出来一大堆,什么人都有。

饭局文化、陪睡换角色,这些见不得光的事,在一些剧组里一直悄悄存在。

有人为了一个角色,真把自己搭进去了。

但吴沚默也说了,横店照样有不少正经剧组,规矩、专业、尊重演员。

片酬不高她也愿意去,只要不搞潜规则那一套。

说到底,该清理的不是某一个剧组,是这股歪风本身。

那这种事,法律上怎么看?

先说这个导演。

大半夜让一个姑娘一个人去房间,如果真是聊剧本,那可能是她想多了。

可要是心里打着别的主意,这就变味了,往小了说,涉嫌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条写得明白:违背他人意愿,用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别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单位也得采取措施,防止有人利用职权、从属关系搞性骚扰。

导演对来试戏的演员,恰恰就处在这种权力不对等的位置上。

你一句话,能决定人家上不上戏,这本身就是压力。

再往深了说。要是演员被迫接受了,导演就可能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权力关系,让对方不敢反抗。

总之,作为演员千万别为了一个角色把自己搭进去,一旦出事了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