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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警官曾说过:日常争执里,哪怕对方先动手打你,也千万别还手。 武汉武昌人行

一位女警官曾说过:日常争执里,哪怕对方先动手打你,也千万别还手。

武汉武昌人行天桥上,摊贩先动手打伤协管员金某的脸,赶来的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出手,把摊贩打到失去反抗能力,最后动手的3名协管员全部被刑事拘留,很多人看完这条8月10日的警方通报,才听懂女警官常说的那句,挨打尽量不要还手,这话听着憋屈,却是见过无数案子总结出来的经验。

8月9日晚上9点35分,有人拨打报警电话,说天桥上面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先查清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金某,45岁,是街道的城管协管员,在天桥巡查,摊主黄某某44岁,任某某45岁,两人在天桥摆摊,两边为摆摊的事吵起来。

争吵越闹越凶,黄某某和任某某先动手,拳头落在金某脸上,金某面部受伤。

金某挨了打之后,联系同事,严某39岁、郭某40岁很快赶到天桥。

本来事情到这一步,只需要等民警到场做伤情记录,走正常处理流程就行。可三人没有等警方处置,一起动手反过来殴打两名摊贩。

现场有旁人拿出手机拍摄视频,画面里面,金某拿起摊位上的物品击打摊贩,还有几名穿制服的人员站在边上,没有上前阻拦。

群众报警之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天桥,控制住现场所有人,把伤者送去医院做检查,同时调取现场视频,固定双方的伤情证据。

8月10日,武昌公安分局对外发布警情通报,金某、严某、郭某三个人,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后续侦查阶段。

摊主黄某某、任某某先动手打人,他们的行为也会被单独核查,大概率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还有另外一起案子,在上海地铁9号线陆家浜路站台,一名女乘客连续扇对方男子十几个耳光。这名男子从头到尾没有抬手反击,只是站在原地躲开,全程保留现场视频,直接报警。

民警到场之后,只对动手扇耳光的女子做出拘留处罚,这名没有还手的男子不用承担任何处罚。如果当时男子抬手反击,哪怕只是推一下,案件大概率就会按互殴处理,两个人都要接受处罚。

普通人遇到冲突,第一反应就是对方打我,我就要打回去,觉得不还手就是吃亏。

可在办案的女警官眼里,日常邻里、街头的争执,还手很容易把事情性质改变。

对方先动手,属于单方殴打,报警之后,对方承担医疗费、拘留或者罚款。一旦还手,双方互相动手,就容易认定成互殴,不分谁先挑起矛盾,两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就算最后判定有正当防卫,这个边界也很难拿捏,出手重一点,就变成防卫过当,一样要赔钱、担刑责。

拳头打赢了,看起来当下出了一口恶气,后面的代价可能很重。医药费、赔偿金要掏,留下违法或者犯罪记录,找工作、孩子上学,都会受到连带影响。

很多人一时冲动还手,最后钱赔出去,自己还被拘留,原本的受害人身份直接丢掉。不是说遇到攻击只能一动不动硬扛,可以躲开、护住头脸,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视频、照片、医院单据这些证据,靠法律讨要说法。

普通人很难在冲突里精准把控出手的轻重,人一旦上火,力度很容易失控。对方动手,我们优先选择避让、取证,等待警察到场,这不是胆小,是守住自己人生的办法。

打架没有真正的赢家,一旦动手,原本占理的一方,也可能把自己拖进官司里面,付出金钱、自由还有个人档案上面的代价。

遇到冲突,稳住情绪,不跟着对方一起动手,才是保护自己最简单稳妥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