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碑林法院字画代售合同纠纷案判决的重大异议与实名维权说明本人是字画代售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针对2024年12月1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本人与书画从业者冯某某合同纠纷作出的我方全盘败诉的一审判决,持有重大事实与程序异议。全程依法理性维权,据实陈述全部疑点与证据,恳请法律界人士、广大网友及相关监督部门关注、监督、核查!一、原告起诉状严重虚假陈述,涉嫌虚假诉讼、误导审判原告冯某某在诉状中声称:2014年10月之后长达十余年无法联系到本人、本人失联流窜,以此作为诉讼理由。但本人持有完整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其全部说辞:1. 2016年:冯某某主动向本人寄送亲笔签名画册,双方存在明确往来;2. 2019年:本人仍向冯某某转账10800元再度合作款项,另有多笔小额合作转账记录;3. 本人手机号、微信多年从未更换,始终保持公开可联系状态。以上铁证完全证明:原告所谓“十年失联、找不到人”纯属虚假捏造,属于刻意虚构案件事实、误导法院审理,涉嫌虚假诉讼。一审庭审中我当庭提交转账凭证,但法院未采信、未核查、未深究。二、审理程序存重大瑕疵:当庭允许补证、次日拒绝收证,程序前后矛盾开庭当日,主审法官明确告知我:可在次日补充提交价格欺诈、证据材料。我严格按照法庭指示,次日专程前往法院递交相关佐证材料时,法官突然口头拒绝接收。前后口径完全相反,直接剥夺我方合法举证权利,导致案件关键抗辩证据无法进入庭审、无法被质证、无法被采信,严重影响案件公正判决。三、案件核心事实未查清:欠条系被蒙蔽、存在严重价格欺诈,并非真实自愿债务我与冯某某最初为朋友介绍的互助代售合作关系,出于善意帮扶对方经营字画代售。合作过程中我后期才查实,冯某某对我存在严重、不对等的高价欺诈:- 同款字画对外正常售价:字150–200元/张、画2000–3000元/张;- 单独对我定价:字1000元/张、画10000元/张;- 给到我代售的作品尺寸更小、定价却高出五六倍;- 其存在低价购画、自行落款贴牌、高价售卖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当年欠条,是我不知情、被蒙蔽、基于朋友信任的前提下签署,并非双方真实债务确认,属于不平等、被误导的民事行为,依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同时有大量事实佐证双方早已和解、持续合作:1. 2019年冯某某本人表态:过去不愉快就此翻篇,继续合作;2. 其当时女友亦从中调解,希望双方保持联系、继续合作;3. 此后我持续为其介绍客户、再次转账合作。足以证明:双方不存在长期对立债务纠纷,欠条并非真实债权依据,一审未查清全部背景事实、未甄别欺诈与蒙蔽情形,直接以欠条全盘定案,事实认定严重错误。四、对方存在言语威胁,超出普通民事纠纷范畴2019年合作期间,冯某某曾通过微信对我发出极端威胁言论:扬言花费百万报复。该言论性质恶劣、带有恐吓胁迫性质,已远超正常民事争议范畴,一审审理完全未核查、未提及、未考量对方主观恶意。五、执行程序拖沓存疑,本人账户长期被冻结无法解封一审判决后,本人账户被直接冻结。我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沟通异议、申请依规解封,得到答复:找执行法官沟通即可处理解封。后续又被告知执行法官休假无法对接,案件搁置、问题无人处理,导致本人账户长期冻结、正常生活经营严重受限,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六、做人底线与事实良心:我曾仗义帮扶,反遭恶意诉讼追责多年前冯某某亲妹妹病危,旁人皆劝放弃治疗,是我出于善意仗义相助,在深圳主动转账26000元救命钱帮扶其家庭难关。我一直尊重书画行业、敬重年长从业者,以诚相待、长期合作、多次帮扶。不曾想对方在更换交往人员后,受人怂恿、出尔反尔、颠倒黑白,利用虚假陈述误导司法,对善意帮扶、长期合作的普通人恶意诉讼、敲诈追责,严重败坏书画圈风气、违背公序良俗。本人合法诉求1. 恳请相关监督部门彻查本案虚假陈述、虚假诉讼问题;2. 核查一审举证程序瑕疵、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采信片面问题;3. 依法纠正错误判决、终止不当执行、解除账户冻结;4. 还原案件全部客观事实,维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我始终相信法律公平公正,坚持依法逐级反映问题、理性维权。恳请各界朋友、法律从业者、媒体与监督部门关注此案,不让善意百姓蒙冤,不让虚假陈述、诉讼讹诈误导司法判决!
关于西安碑林法院字画代售合同纠纷案判决的重大异议与实名维权说明 本人是字画代售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针对2024年12月1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本人与书画从业者冯某某合同纠纷作出的我方全盘败诉的一审判决,持有重大事实与程序异议。全程依法理性维权,据实陈述全部疑点与证据,恳请法律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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