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男子既贪恋前妻的温柔,又贪恋小女友的美貌,所以他又和前妻复婚了,但又让小女友怀孕了。他却哄女友再玩两年,于是陪她去做了人流,并且还陪同一起去多次复查。经过一系列的折腾,他也良心发现,告诉小女友,自己已经复婚了。事后的两个月,小女友一直在就医,因为深受打击,被诊断为抑郁症。身体稍微好转一点后,小女友不再念及旧情,提起诉讼,要求男子赔偿自己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以及人身赔偿和营养费5000元,法院判了。
男子是1983年出生的,小女友是1999年出生,两人相差16岁,这么大的年龄差距,本不该有儿女之情,可他们偏偏又是曾经的同事。
就是因为这个同事关系,在男子离婚后,就想另觅伴侣。
以他的家庭条件和长相,很难和小女友有什么牵扯。
但是就因为小女友涉世未深,从小的生活也没那么顺遂,所以在男子像大叔一样温柔的关心照顾下,她也慢慢的心生了情愫。
很快,两人就从2023年年末开始恋爱了。
男子找到这么一个小女友,自然高兴,小女友觉得大叔般的男子能够像父亲一样的关心自己,也倍感的安心。
不过两人都没有想要马上结婚,感觉始终差了那么一点点感觉。
尤其是男子。
相处的越久,他越发现,前妻才是自己真正适合走进婚姻的人,他也明白了前妻的优点。
所以他一边在和小女友交往的时候,一边又乞求前妻原谅自己,想和对方复婚。
前妻经过再三考虑,想到两人之间还是有感情的,再加上还有孩子的牵绊,原生家庭始终要比再婚的好得多。
所以就同意和男子复婚。
可妻子并不知道男子此时还有一个女友,而小女友也不知道男子又复婚了。
因为在相处的时候,男子曾经告诉过她,自己是离婚人士,都已经三年了。
所以小女友从来没有怀疑过男子还会和前妻复婚。
而前妻也从来没有怀疑过男子,如果他有女友,就不可能再和自己复婚了。
所以这两个女人都被骗了。
虽然男子已经复婚,但他还是很享受和小女友相处的时光,毕竟小女友年轻美貌,那种活力是妻子不能带给自己的。
就这样,男子经常和小女友一起狂欢,又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导致了小女友怀孕,这个事情距离和妻子复婚已经九个月了。
当时的小女友也已经怀孕49天,小女友本来有意要生下来,并且和男子结婚的。
可此时的男子好像不着急,觉得带个孩子会很麻烦,就劝小女友,别生下来,说她年纪这么小,就当妈妈很累的,自己也心痛,小女友这么小就要承担家庭责任。
小女友一听还挺有道理的,趁年轻多玩玩也挺好的,所以就听从了男子的劝去医院人流了。
男子还挺好的,全程陪同,就连后面几个月的复查,男子也一次都没落下。
之后,两人还是在一起,还是时不时的会发生着关系。
直到复婚后一年三个月,男子再也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惭愧的告诉小女友,自己早已复婚。
可能是怕这个事情被妻子发现,再生变故吧。
小女友一听,整个人都懵了,如果想和前妻复婚,直接告诉自己就行,自己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会直接退出。
可是你一边已经复婚,一边又和自己待了一年多,那就是对自己的感情的一种亵渎,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不尊重。
小女友瞬间就崩溃了,随后的几个月都在就医,因为情绪低落被诊断了抑郁症。
不过她不能一直沉沦下去,她突然醒悟,还要向男子讨要说法,为自己争口气呢。
所以很快缓和过来后,她提起诉讼,要求男子赔偿自己8万元抚慰金以及5000元的人身赔偿以及营养费。
最后,还希望男子在社交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内容必须保留18个月。
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把心中的郁结完全发泄掉。
最后,法院认为8万元有点高,让男子酌情赔偿小女友1.6万元,另外,5000元的营养费,人身赔偿也有点高,酌情赔偿500元营养费。
很多网友就问,被动当了第三者的小女友,能不能反过来告男子重婚罪?是不是一定要联合原配一起才能起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点来了:重婚罪保护的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刑事自诉的被害人原则上是原配妻子。
小女友不需要联合原配,但是她不能自己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告男子重婚。
不过,小女友手里所有聊天记录、病历、人流资料这些证据,她作为知情公民,可以单独拿着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男子涉嫌重婚。
公安受理之后侦查核实,如果查实男子和小女友长期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男子重婚责任,不需要原配一起出面。
不过,认定重婚的核心条件,是两人对外以夫妻名义相处,朋友、邻居都认为他们是夫妻。
本案两人只是私下交往,没有对外宣称夫妻,所以就算报案,认定重婚的难度也很大。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素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