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浙江杭州,美女主播恋爱数月就怀娃,乐得向男友报喜,以为男友一定会娶自己当老婆,没成想男友使用假名玩弄感情,还是个被限制高消费人员,谈婚论嫁时,男友直接翻脸不结婚,拒绝领证要分手,让女子当众难堪!无奈,女子只能和男友谈条件,可是双方就流产、补偿等问题协商无果,女子认为自己被害惨了,正在想办法维权!
(来源:沈阳网9月12日报道)
原来,女子小宋长得非常漂亮,还是个主播,能赚很多钱,吸引了男子储某的注意力。
有一天,储某私聊小宋,说自己喜欢她,能不能交个朋友,没事和他聊聊天。
小宋虽然长得美丽迷人,但一直是个单身,没有男朋友,内心空虚,就同意和储某聊天解闷。
两个人私下加了联系方式,开始交往,互发生活照,小宋一看储某长得也蛮帅气的,内心暗自喜欢。
储某更不用说,早就喜欢上了这个大美女,急切地要和小宋成为男女朋友。
有一天,储某对小宋说自己很喜欢她,还声称自己开了一家装饰公司,妥妥的大老板。
不仅如此,储某炫耀自己家里很有钱,衣食无忧,自己就是一个富二代,有本事且长得帅!
听了对方的话,小宋心想自己竟然傍上了高富帅,人家是大款呀,跟着他不用再辛苦当主播。
后来,小宋同意和储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很快就线下见面。
见了几次面,就住在一起了,储某还以生意周转为由借了小宋32万元。
仅仅恋爱了半年,小宋就怀上了储某的孩子。
得知自己怀孕,小宋高兴地向男友报喜,以为对方会娶自己当老婆。
可是储某并不高兴,面对小宋的谈婚论嫁也不热心,只是应付一下。
在整个婚事上,小宋提出68万元彩礼,并表示会随嫁妆还回去,并把嫁妆添到100万。
之后,发现储某用的是假名和自己谈恋爱,早就是一个被限制高消费的人。
更过分的是,储某翻脸不认人,不打算娶她了,拒绝领证,提出分手。
人家不要自己了,小宋也不能厚脸皮硬让对方娶自己,只好谈条件。
此时,小宋已经怀孕,双方遇到的问题就比较复杂,特别是流产、医疗费、营养费、补偿等问题,两个人谈不扰,因补偿不够,闹翻了。
女子认为自己为男友付出了很多,借出去的钱也没全部收回来,就选择求助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小宋和储某发生关系、女方怀孕,属于恋爱当中的情感后果,不产生强制缔结婚姻的法律效力。
就算小宋已经怀孕,男友储某依然有权选择不结婚,道德层面可以谴责男方不负责任,但法庭不能判决强制二人领证结婚。
也就是说,只要储某不愿意娶小宋,小宋也没办法嫁到宋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小宋和储某都是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导致意外怀孕,双方对该损害后果均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谈恋爱时,储某使用假名,还是个限高消费的人,欺骗了小宋,还借小宋的钱。
一旦出现高额的“堕胎补偿协议”,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有悖公序良俗,该协议有可能被认定无效。
在赔偿方面,小宋可获得支持的诉求范围有流产手术医疗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必要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属于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法庭一般会根据双方过错,判决男方承担50%左右的合理开支,不是全部由男方承担,也不是男方一分不拿。
遗憾的是,小宋和储某属于普通自愿恋爱,小宋想要获得高额精神赔偿、青春损失费,很难得到支持。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沈阳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