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女子看到丈夫跟旧情人有猫腻行为,搂着抱着还手牵手,那女人还来挑衅女子,表示她已经跟女子的男人睡了,故意发布视频,跟女子的丈夫十指相扣,不乏其他很不雅的亲密动作。这可给妻子气的,多次的跟丈夫闹,质问他每天下午都去哪里了。丈夫表示,他就是去了健身房,不要老是怀疑他。妻子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后来社区的、相关部门的都来人了,但没有查出什么实证来。
(第一帮帮团,9月11日报道。)
妻子的多疑心重,虽然跟丈夫结婚40多年了,可一直还是不大信任丈夫。
早些年的时候,丈夫有个旧相识,二人一直搞暧昧。
被妻子发现后,妻子介入了,丈夫也就没有跟老情人能发展的起来,当时被阻断了。
可是最近,妻子又发现了猫腻,感觉丈夫似乎又跟那个女人搞到了一起。
在妻子的眼里,那个女人,不是个好女人,总是来纠缠她的丈夫。明明自己有男人,但是还是想要她的丈夫去“照顾”她。
所谓的照顾,还不就是各种暧昧。
为了故意气女子,那个女人还故意的发一些视频,内容就是,跟一个男人十指相扣,或者就是有其他很暧昧、很不雅的行为,她都给发布到自己的社交帐号上去了。
因为知道女子在关注她,那个女人经常的就会发这些不明所以的视频,让女子去产生怀疑。
妻子看到了内心是吃醋的很,也很怀疑,尤其是结合丈夫最近的怪异表现,她更加是加重了怀疑。
丈夫每天下午都会出门去,也不说去做了什么。
由此,妻子很合理的认定,丈夫就是到外面去私会旧情人了。
妻子还去那个帐号跟女人私信了,没想到那个女人直接表示:对的啊,我就是跟你男人睡了啊,我们已经发生了关系了啊,怎么了?
面对这样的挑衅,妻子就把情绪跟郁闷,全都发泄到丈夫的身上。
丈夫则一直表示,他下午出去,全都是去健身房,哪里有时间去跟别的女人约会?
对于这个说法,妻子还是表示不相信,仍然坚信自己的第六感。
于是妻子就继续跟丈夫闹,家里闹得不可开交。为了调解矛盾,丈夫把社区的人喊过来调解,甚至都报了警了,相关人员也来查证了,但是根本就没有找到证据。
后来丈夫被妻子闹得不可理喻,就找来了调解人员。
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就给那个女人打了电话。那个女人听到是调解人员,立刻就否认,说不认识这个男人,更加没有那种关系。
所以说,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意思,跟人家老婆说是已经睡了,回头听到人家家里来人调解了,又改变了说辞。
经过调解,最后丈夫也跟妻子保证,他都结婚40多年了,对妻子也是一心一意的,以后希望不要猜忌,要相信彼此的感情。
而至此,妻子也保证,以后好好的过日子,不会因为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去猜忌、吃醋。
如果说妻子捕风捉影,自我感觉丈夫背叛,并且诬陷丈夫跟第三者,是否存在诬告陷害的情况呢?
《刑法》规定,捏造事实,主观上虚构事实,意图让对方承受罪行,构成诬告陷害罪。
本案中妻子刷到了某个网络视频,主观内心感觉,这个人就是她的丈夫,就向社区,相关部门求助,希望得到证实。
而女子主观上并没有捏造虚假事实、也不想让丈夫被刑事追责,不存在这样的故意,所以也就不属于诬告陷害。
但是女子如果继续闹下去,对外传播说,丈夫跟第三者出轨,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民法典》1024条规定,在确认情况不属实的状态吓,继续散布不属实的说法,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侵害受害者的名誉权,受害者依法可以提出上诉,要求停止传播,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
妻子因为怀疑,就跟丈夫闹事,多次的找寻多个部门来调解,甚至找到那个发布者,那个女人都被闹烦了,故意说气话气女子。
如果妻子继续无理取闹,甚至告诉亲友、对外宣传,给丈夫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么妻子的行为可能就侵害了丈夫的名誉权。
丈夫虽然是婚内配偶,被妻子无故侵权,可以依法要求妻子停止诽谤,停止传播,删除内容,赔礼道歉。
女子如果还故意点名“第三者”,甚至可能还会侵害了那个女子的名誉权。
信源:第一帮帮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