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9月15日报道,周某将110设置为第二紧急联系人,一次酒后驾车,开启辅助驾驶后上路,途中停靠路边,因醉酒直接在车上昏睡过去。把110设成车机紧急联系人,车机自动报警,这能不能算自首?缙云法院近期判决的一起危险驾驶案,给出了明确答案。[酷]
2026年3月19日晚间,周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途中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之后他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去如厕。
回到车里后,他因困倦睡着,车辆没有熄火,辅助驾驶仍处于工作状态。
当晚20时03分,车企救援中心始终没等到接管操作,多次呼叫也未得到任何回应,便按照预先设定的第二紧急联系人拨通了110电话。
民警到场后对周某进行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86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经过,但他提出一个辩解。
他说,自己提前把110设为紧急联系人,就是想留一个被公权力拦下的口子,车机替他报警,等于他主动投案,应认定自首。
辩护人也提出类似意见,认为驾驶人与辅助驾驶应视为整体,系统报警也应该视为驾驶人报警。
法院没有采纳,判决说理指出,自首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自愿、主动找公安,车机按程序触发呼叫,目的是救援,不是替人投案。
系统也不能替人作出投案决定,周某自己承认,睡到交警敲窗才醒,报警发生时他没有知觉,谈不上主动等待处理,也谈不上能逃而不逃。
缺少主观投案意愿和客观投案行为,自首不成立,法院最终认定周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因为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从轻原因不是自首,而是坦白,这个案子真正值得记住的,不只是车机报警算不算自首。
更重要的是,喝酒后开辅助驾驶,责任仍在驾驶人,最高法早已明确,醉酒后即便开启辅助驾驶,也不能把刑责转给系统或车辆。
车机里的紧急联系人功能,设计目的是事故或失能时尽快救援,填110、120或家人,都可能让救援更快到达,但它不是法律上的投案按钮。
系统拨出电话,不等于驾驶人作出投案意思表示,什么情况更可能算自首?比如清醒时自己拨打110,留在现场等民警。
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报警,仍不离开,配合处理,核心是自愿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并如实交代。
如果已经醉到睡着,车机报警后才醒,事后又如实供述,通常只能争取坦白从宽,这个案子里,周某得到从轻,也正是因为如实供述,而非自首。
对开智能车的人来说,这个判决是个清晰提醒,辅助驾驶能减轻驾驶疲劳,但不能改变驾驶人身份,酒后启动车辆、让车自己走,法律评价仍落在人身上。
车机紧急联系人填谁,是个人选择,填110并不违法,也可能在紧急时刻救命,但别把它理解成自首捷径。
要是确实喝酒了,最稳妥的做法是绝对不要驾车,提前预约代驾或是选择其他安全的出行方式回家。
如果填了110,你当时想的是救援,还是别的?这个问题,值得每个开辅助驾驶的人认真想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