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又如何:男子30年前存一万定期忘取】
河南李先生1995年存入1万元一年定期后彻底遗忘,30年后翻出存单起诉银行,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兑付本金并分段计息,利息约4000元左右,但最终到手利息与很多人想象的“巨款”差距悬殊。
100年又怎么样呢?只要银行不破产关门都应该支付利息本金,仅支付一年利息、后面的按活期计息,感觉这家银行太小气了,本来是一次很好的宣传机会。
如果查证无误,银行就按照本金的百分之一百计息,只会增加银行的美誉度,有百利而无一弊!
如果反向思维,你欠银行的钱能免除吗?本金和利息加滞纳金相信一分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