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大反扑失败以后,我曾经以为,微软的锋芒已经被挫伤了。那一次,行政一审判决虽然让我看到了很多令人费解的地方,但至少结果对我方有利。微软想通过行政程序达到的目的,没有实现。我当时甚至有一点乐观。后来我才发现,一个案件真正让人感到压力的,往往不是某一次诉讼输了,而是当行政、民事、刑事以及商标程序一个接一个出现,并且在时间上不断发生衔接的时候,一个普通当事人会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自己是不是正在一步一步走进一张已经铺开的网?我今天不急着回答这个问题。还是把时间线摆出来。一、刑事自诉:一次几乎不可能的突破2023年底,在第一次行政反扑之后,我决定主动出击。我同时启动了两条诉讼路径:一条,是民事诉讼;另一条,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针对的是我认为微软涉嫌实施的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很多人都告诉我,刑事自诉很难。我真正经历以后,才知道“难”是什么意思。材料一次次被要求补充、修改,我就一次次重新整理。那段时间,我甚至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学生”。法官指出哪里不够,我就回去补哪里;证据不完整,我就继续找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我就重新整理。没有律师,没有团队。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磨。到了2024年1月,我竟然真的拿到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通知。那一刻,我是真的兴奋。因为在我看来:既然刑事案件已经立案,那么至少意味着,我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进入了司法审查程序。我当时甚至产生了一个非常朴素的想法:只要依法审下去,事实终究会自己说话。现在回头看,这可能是当时的我,对司法程序最简单、也最天真的理解。二、民事案件:传票已经发出,然后突然停了与此同时,民事案件也在推进。民事法官不断催促我开庭,理由也很明确:审限快到了。传票已经发出,原定2024年1月底开庭。但是就在刑事自诉立案之后,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刑事程序已经进入司法审查,能不能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思路,先让刑事案件处理?民事庭同意了。传票撤回。从我的角度看,这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刑事案件先审,民事案件稍后处理。逻辑上没有什么奇怪的。可是接下来,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三、刑事案件迟迟不开庭,民事案件反而先走了刑事案件立案以后,我等待开庭。一个月。两个月。继续等。刑事案件迟迟没有进入我期待中的庭审节奏。到了2024年7月底左右,我又得到一个消息:主审刑事法官发生了变动。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因为在我的理解中,一个已经立案的刑事自诉案件,终于等来的不是庭审结果,而是审判人员发生变化。与此同时,原本已经因为刑事案件而撤回传票的民事案件,又重新走到了前面。于是,一个很奇怪的时间关系出现在我面前:刑事先立案,却迟迟不开庭;民事原本等待刑事,却又重新向前推进。我开始第一次认真观察:到底是谁在等待谁?四、民事一审输了以后,二审又来得特别快2024年8月30日,民事一审判决作出。我败诉。一审结束后,我依法提起上诉。按照一个普通当事人的理解,上诉以后,需要经历上诉材料移送、二审立案、排期开庭等程序。然而这一次,二审推进得很快。2024年11月1日,民事二审开庭。从一审判决到二审开庭,只有两个月左右。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对方在二审中提交的部分证据,我此前并没有收到相应通知。而当时的庭审信息,在公开网络上也很难查询。作为一个自己打官司的人,我真正感受到的,不是“对方有律师团队”这么简单。而是:我越来越跟不上案件的节奏了。五、刑事庭突然来了就在民事一审败诉以后,刑事案件又突然进入了庭审阶段。大约在2024年9月10日前后,刑事自诉案件开庭。最终,我收到的是驳回自诉的裁定。我当然不服。于是继续上诉。到了2024年11月9日,刑事二审开庭。现在回头把两个时间点放在一起看:11月1日,民事二审开庭。11月9日,刑事二审开庭。一个刚刚开完,另一个紧接着开。当时的我已经没有第一次立案时那么兴奋了。我开始意识到:案件不是孤立存在的。对于一个普通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扇门。刚推开一扇门,另一扇门又出现了。刚准备处理一个问题,另一个程序又已经到了眼前。真正让人疲惫的,不是输掉一场官司,而是没有喘息的时间。六、然后,国知局的程序接上来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我后来反复研究整个时间线时,最难以忽略的一部分。民事二审、刑事二审相继推进。到了2024年12月,相关裁判结果陆续出现。然后,我的商标行政程序也开始发生变化。我方四个商标的无效案件,相关裁决在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6日等时间节点陆续出现。于是,一条非常密集的时间线形成了:民事一审——民事二审——刑事一审——刑事二审——商标无效程序。每一个程序单独看,都可以找到自己的法律理由。每一个时间节点单独看,也未必意味着什么。可是当它们全部放在同一张时间轴上时,作为当事人的我,很难不产生一个疑问:这些案件之间,究竟只是程序上的正常衔接,还是存在某种我们尚未完全看清的结构性联系?这个问题,我现在仍然不急着替读者回答。因为“时间上的衔接”,本身不是“幕后安排”的证据。但是同样道理:不能因为每一个程序都有自己的法律外衣,就拒绝观察它们放在一起以后产生的整体效果。七、五十万元:网又收紧了一圈就在我还在处理这些行政案件的时候,新的诉讼又来了。2025年2月,微软正式向我方提起诉讼,提出人民币50万元的赔偿请求。于是,我面对的已经不再是一场单独的商标争议。前面有行政案件。有民事案件。有刑事自诉及上诉。又有商标无效程序。随后,又出现新的50万元民事索赔。一个小企业面对如此密集的诉讼和行政程序,最直接的感受是什么?不是“我要不要继续打”。而是:我还有多少时间、多少精力、多少资源,可以继续打?这才是所谓“天罗地网”真正可怕的地方。八、后来我才发现,真正值得研究的不是“谁在布网”我以前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喜欢直接问:是谁在背后布下了这张网?现在我反而觉得,这个问题太早了。真正值得问的是:为什么一系列彼此独立的程序,会产生如此强烈的连续效果?刑事自诉立案了。民事案件推进了。刑事案件又开庭了。民事二审紧接着推进。两类案件相继出现裁判结果。随后,商标无效程序继续向前。最后,又出现50万元索赔。如果这些事情完全没有任何联系,那么当然可以把它们一个一个拆开来看。但是如果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事实、证据或者程序上的联系,那么问题就完全不同了。所以我现在越来越喜欢问另外一句话:谁在证明谁?一个案件中的判断,被写进下一个案件以后,它还是原来的判断。一份材料被另一个机关引用以后,它还是原来的材料。一个当事人的陈述,被不断复制以后,也不会因为出现次数增加,就自动变成客观事实。观点可以被继承,证据不能因为被写进下一份文书,就自动变成新的证据。这也是我后来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九、真正的“网”,也许不是某个人织出来的现在回头看,我甚至觉得,“天罗地网”这个词,也不一定意味着真的存在一个人在某个房间里拿着图纸:这里安排民事。那里安排刑事。再安排一个行政程序。然后把所有节点连起来。现实可能没有这么戏剧化。真正值得警惕的,恰恰可能是另外一种结构:每一个人都只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每一个机关都只处理自己面前的案件;每一份文书都只解决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可是当这些事情全部叠加到一个普通当事人身上时,最终形成的效果,却可能远远超过任何一个单独程序。这时候,“网”究竟是谁织的,反而不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这张网是怎样形成的?它依靠什么连接?哪些材料在不同程序之间流动?哪些判断被反复引用?哪些关键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回答?如果这些问题能够被一一解释,那么所谓“天罗地网”也许只是一种错觉。如果始终解释不了,那么问题就值得继续追问。十、我现在还在等答案所以今天再写这段往事,我不准备说:“他们一定在合力围剿我。”因为我没有必要替别人提前写结论。我只把发生过的事情摆在这里:刑事自诉曾经立案。民事案件曾经因为刑事程序而调整庭期。刑事案件后来发生审判人员变动。民事一审作出判决。民事二审迅速进入庭审。刑事一审、二审相继推进。随后,四个商标无效程序陆续出现裁决。2025年,又出现50万元索赔。这些事情究竟意味着什么?今天的我,不再急着回答。因为真正有价值的答案,不应该来自我的想象。它应该来自:案卷。证据。庭审笔录。送达记录。程序时间。谁提交了什么。谁引用了什么。谁知道什么。谁又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这才是我现在真正想追的东西。尾声:网破不破,先看网眼在哪里我曾经以为,打官司就是一场输赢。后来才发现,有时候真正重要的并不是某一个判决输赢。而是你有没有能力把十几个看似没有关系的节点,重新放回同一条时间线上。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看见:一个案件,是怎样变成一串案件的;一份材料,是怎样变成一套说法的;一个判断,是怎样被后来的人不断重复的。至于这张网究竟是谁织的——我暂时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既然网已经出现,就应该先找到网眼。找到一根线,是偶然。找到两根线,是巧合。如果能够找到第三根、第四根……那么真正值得研究的,就不再是“我是不是想多了”。而是:这张网,到底是怎样形成的?
第一次大反扑失败以后,我曾经以为,微软的锋芒已经被挫伤了。 那一次,行政一审判决虽然让我看到了很多令人费解的地方,但至少结果对我方有利。微软想通过行政程序达到的目的,没有实现。 我当时甚至有一点乐观。 后来我才发现,一个案件真正让人感到压力的,往往不是某一次诉讼输了,而是当行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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