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又出新花样——虚拟资产、拍卖、黄金,都可能涉嫌洗钱
“我没转账,也没取现,怎么就成洗钱了?”
这是洗钱案被告人最常见的辩解。很多人以为,洗钱就是把钱从A账户转到B账户。但法律规定的洗钱手段,远不止转账。法释〔2024〕10号第五条,明确了七种“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七种情形,每一种都是洗钱
▲交易型洗钱。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拍卖、购买金融产品等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把赃款变成房产、车辆、珠宝、理财产品,再转手卖出等钱就“洗白”了。
▲混同型洗钱。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把赃款混入饭店流水,表面上都是“营业收入”,实际暗藏犯罪所得。
▲虚构型洗钱。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没有真实交易,却签合同、开票据,把赃款包装成“合法收入”。
▲有价物品型洗钱。通过买卖彩票、奖券、储值卡、黄金等贵金属等方式,转换犯罪所得。买彩票、买黄金,再变现等钱就换了“马甲”。
▲赌博型洗钱。通过赌博方式,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赌场从来都是洗钱的高发渠道。
▲虚拟资产型洗钱。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这是新解释新增的类型,针对利用比特币、USDT等虚拟货币洗钱的新趋势。
▲ 兜底条款。以其他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等其他方式,一样逃不掉。
■给普通人的一句提醒。
洗钱不只是“帮人转账”。帮人典当物品、把来路不明的钱混入店铺流水、签假合同做假账、帮人买黄金或虚拟货币套现等这些行为,一旦涉及犯罪所得,都可能涉嫌洗钱罪。
七种“其他方法”,每一种都可能涉嫌洗钱。洗钱的手段在变,但法律的网越织越密。拒绝来路不明的钱,才是最安全的活法。
洗钱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