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胡歌选黄曦宁一点都不意外,俩人共事七年,见过他最狼狈也最脆弱的时刻。
当年他车祸后躺在病床上,身边忙前忙后递水盯康复、帮他挡掉所有纷扰的人里就有黄曦宁,不是聚光灯下捧着鲜花的粉丝,是能凌晨三点帮他找消肿药、在剧组连轴转帮他捋清所有琐事的人。
见过娱乐圈太多乍见之欢的速配,转头就因为资源不对等、生活节奏合不上散场,胡歌要的从来不是站在红毯上和他并肩接受闪光灯的花瓶,是知道他吃小笼包要蘸两勺醋、赶晚班飞机前要喝温蜂蜜水的人。
七年的朝夕相处,早就把共事的默契熬成了刻进生活里的安心,这种踏实,是多少繁花堆出来的浪漫都换不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