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至极!河南洛阳一名35岁男子深夜走进酒馆,原本只是想给手机充电,后来点了酒。席间,一名年纪稍长的女店员说他买的啤酒不好喝,推荐了另一款。男子又买了一瓶,喝着有些头晕,便下楼买饮料缓一缓。等他回来再端起酒杯,发现酒有点发甜。几分钟后,他的嘴唇开始刺痛,接着食道和胃部也疼起来,冲进洗手间呕吐。他怀疑杯里被人加了东西,回来追问,按他的说法,三名店员都没有回答,只顾看手机。后来调出的监控显示:他下楼期间,一名17岁女店员先后两次往他的酒杯里添了东西!
2025年12月9号深夜,35岁的张先生到洛阳西工区一栋写字楼找朋友,没找着人,偏巧手机又没电了。他看见16楼有家酒馆能充电,就走了进去,线上买了两瓶一升装的啤酒,坐下来慢慢喝。
到次日凌晨一点多,啤酒喝完了。店员推荐了另一款酒,他又买下一瓶。觉得头晕时,他跟店员说要下楼买饮料,随即起身离开。
人走了,酒杯还留在桌上。
后来调出的监控里,那名年轻女店员从吧台走向他的座位,往杯里添了东西。她回到吧台,随后又走过来添了一次。
张先生买完饮料回到楼上,端起杯子继续喝。他说,杯里的酒有点发甜,跟先前不一样。两三分钟后,嘴唇开始刺痛,疼痛接着传到食道和胃部。他猛地站起来冲向洗手间,没等低下头就吐了出来。
缓过一阵,他折回去问店员:是不是往杯里加了高度酒,或者别的东西?按张先生的说法,当时没人回答。
凌晨两点后,张先生对后面的事记不太清。他说,大约三四点,店员叫醒他,说酒馆要打烊了。回家路上,他仍觉得头晕,还在呕吐。
那杯酒里究竟多了什么?张先生后来到酒馆查看监控,并就此报警。关于他是先报警还是先查看监控,张先生与店主说法不同。
12月11日,张先生再次来到酒馆,当面追问老板。老板把女店员叫来询问。据张先生讲,女店员承认趁他离开时加过两次酒,一次是清酒,一次是酒精度达96度的伏特加。
老板左先生后来接受采访,也承认女店员往杯中加了这两种酒,但强调加进去的量不多。
张先生已经喝过两瓶啤酒,之后又买了一瓶酒。杯里再被添进高度酒,他拿起来喝时却毫不知情。那晚具体加了多少、混合后酒精度有多高,目前都没有公开的检测结果。
这件事接着又冒出另一个争议:女店员为什么要添酒?
老板说,张先生此前靠近另一名女店员,让对方感到被骚扰。他向记者提供的监控片段里,有张先生靠近女店员、对方尖叫躲避的画面。按老板的解释,年轻店员想让张先生早点喝醉离开,才趁他下楼添了酒。
张先生否认骚扰。他承认自己和店员聊过天、碰过杯,也加了其中一人的微信,但不认可店方的指责。他还说,自己几乎没和添酒的年轻店员交流。
那晚双方究竟如何相处,不能只听一边说法。可即使顾客的举动让店员不安,也该当面制止、请老板处理,而不是趁人离开改变他杯里的酒。
事后,张先生就医,并拿着检查材料继续维权。他认为此后的身体不适与那晚有关,希望查清伤情和责任。老板则质疑,张先生对外提供的部分检查材料取得时间较晚,不能据此认定身体问题都由添酒造成。
赔偿也没谈拢。张先生提出3万元,店方只愿出1000元。
张先生提供的案件文书显示,警方于2026年1月4日以故意伤害立了行政案件。他说,自己还希望做损伤及因果关系鉴定,但联系的机构表示难以鉴定。店方表示,应以警方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从那晚的一杯酒,到后来的检查、调解和立案,双方仍在争执。但监控拍下的那个动作很清楚:张先生下楼买饮料时,有人走向他留下的酒杯,添了一次,又添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