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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权的任性!”广西柳州,女子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父亲失联。她给娃办出生证明

“有特权的任性!”广西柳州,女子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父亲失联。她给娃办出生证明时,医院拒绝办理,理由是当初女子入院时孩子父亲填写的是男友名字。可男友玩消失,根本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因此,女子按规定申请单方办出生证,愿意把孩子父亲信息栏填空,可医院非要求女子的男友本人拿身份证到场办理变更手续。女子和医院僵持了大半年也没办上,索性将医院告上法院。判决亮了。

张女士从外地到柳州打拼,刚过三十岁。2025年2月21日,她在一家医院生下儿子,入院时把男友竺先生的名字填进了父亲一栏。

孩子落地了,竺先生消失了。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所有渠道都试遍了,就是联系不上。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躺在病床上,身边没个搭把手的人。

她拿着材料去办出生证明,医院工作人员翻了翻,告诉她:你入院填了竺先生的名字,现在要改成没有父亲信息,这叫“变更或删除”,需要竺先生本人到场。

想保留信息,竺先生本人带身份证来。想删掉信息,竺先生本人带身份证来。两条路,都通向同一个死胡同。

张女士懵了。她能做的都做了,找派出所查人口信息,写情况说明,递交书面申请,把能证明“这个人真的消失了”的材料全摆出来。医院就一句话:规定摆在这里,拿不出竺先生的身份证,办不了。

2025年12月4日,她再次向医院递交“关于请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和申请书。医院的答复还是老样子,搬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修订)》第16条。

孩子一天天长大,户口上不了,疫苗打不了,医保办不了。这些事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不算什么,对一个婴儿来说,是堵住了通往正常生活的所有入口。

张女士把医院告了。柳南区法院的判决很干脆:医院不履行法定职责,责令为张女士之子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父亲信息栏填写“/”。

法院的逻辑很清楚。张女士填竺先生的名字,是她自己单方面写的,没有竺先生本人到场确认,没有结婚证,没有任何材料能证明这个人就是孩子的父亲。在申领出生证明的过程中,竺先生从始至终没有出现过。

仅凭张女士的填写和陈述,无法确定新生儿的父亲身份。她提交了书面声明,符合“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情形。

医院犯的错很关键。他们把“不能提供父亲信息”和“变更或删除父亲信息”混为一谈了。前者是从来没正式确认过父亲身份,后者是已经确认了再改。张女士的情况属于前者,医院按后者的流程办,等于设了一个只有竺先生能解的锁。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个锁的钥匙在竺先生手里,而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于张女士的生活里了。医院设置了一个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的条件,然后拿这个条件当理由拒绝办证。

这不是柳州的医院第一次这么干。2020年,柳州另一位单亲妈妈梁豆芸在同一家医院生了女儿,情况几乎一模一样。入院填了男方名字,男方不配合,医院拒绝办证。柳北区法院判决医院必须办,父亲信息栏填“/”。

五年过去了,同样的案子,同样的法院,同样的判决结果。2024年4月,广西高院还把这个案例当成普法典型公开宣传过。宣传归宣传,下面该卡还是卡。

出生医学证明是什么东西。户口本的前置条件,疫苗接种的凭据,入学登记的基础材料。没有这张纸,孩子在这套体系里相当于不存在。

国家卫健委的政策写得很明白:新生儿母亲单方提供申领材料且不提供父亲信息的,提供无法提供父亲信息的声明即可,签发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栏填“/”。张女士提交了声明,医院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医院卡这一下,卡了张女士大半年。从孩子出生到法院判决生效,中间隔了将近一年半。这一年半里,张女士跑了多少趟医院,写了多少份材料,打了多少个电话,没人算得清。

一个单亲妈妈独自生下孩子,独自面对医院的白眼和推诿,独自把官司打到法院。她赢了,赢得很干脆。但那些没告到法院的单亲妈妈呢,那些耗不起时间和精力打官司的人呢。

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再清楚,也挡不住下一个“规定就是这么写的”。张女士赢了这一场,下一个张女士还在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