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担责?”河南汝州,一75岁老人在河边散步,突然出现一群胡蜂,老人被蛰了200多下,直接被送进了ICU,6天后老人死亡,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蜂蜇伤,脏器衰竭,肾衰竭,医疗费花了好几万元,全是老人儿女凑的,家属认为,蜂窝在桥洞下面,是管护部门没排查到位,这才导致父亲被蛰死亡,不料,快20天过去,无人愿意承担责任。
高女士也没有想到,父母一次散步,她就和父亲天人永隔了,她泣不成声,悲痛欲绝。
原来,9月11号下午,高女士父母吃过晚饭,老人像往常一样,一路溜达,去城区洗耳河边上的景观桥散步。
可没想到,俩人刚走到桥底下,突然窜出来一群胡蜂,胡蜂不由分说,对着老两口就死命蛰。
眼看着老人情况严重,路人赶紧打120急救,很快,救护车赶到,俩老人被送进了医院。
到医院时,两人都已经休克,直接被送进ICU抢救,经过检查,高女士父亲被蛰了200多次,老人遍体鳞伤,眼看着老人不太好了。
事发之后,消防队赶到,当天就把桥底下的蜂窝摘了,警方也立案,说要先调查清楚当时的情况。
高女士没有想到,75岁的父亲在ICU熬了6天,可他被蛰的太厉害了,医院尽了全力,老人还是没挺过来。
9月17号,高女士父亲死亡,死亡证明上写着,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还有蜂蜇伤,多脏器衰竭,肾衰竭等并发症。
高女士母亲的情况稍微好些,老太太在ICU住了6天,转危为安,被送到了普通病房,之后出院了,但身体还是虚得厉害。
老太太平时出门,需要有人扶着才行,她受到惊吓,经常做噩梦,只要一听见嗡嗡的声音,立刻就吓得浑身发抖。
高女士父母这住院,前后花了有好几万,具体多少,她还没有细算,可这些钱,都是高女士兄妹们自己凑的。
之前高女士母亲的身体不好,平时靠父亲退休金过日子,可现在老爷子走了,母亲连个收入都没有。
高女士急了,蜂窝在景观桥桥洞下面,明显是管护部门平时没排查到位,这才出了这么大的事。
高女士认为,现在父亲死亡,母亲受到惊吓,怎么着也该有人出来给个说法。
可她没有想到,到现在快20天了,没有一个部门主动联系他们说要承担责任的。
事情涉及了多个部门,高女士自己去找了一遍,可没想到,事情被推来推去,最终要她去法院起诉。
有人说了,这是属于天灾吧,如果是昆虫叮咬发生意外死亡,也要找责任人么?
也有人说,老人这么大的年纪,出门散步没人陪护,是老人的儿女没有尽到看护责任。
也有人说,必须担责,马蜂窝在桥下没人处理,现在老人被蛰死亡,肯定有关部门要承担责任。
景观桥是公共区域,平时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本来就是管护单位的分内事。
一个蜂窝藏在桥洞底下肯定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凡日常巡查的时候多注意一眼,都不至于闹出人命。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到底相关部门应不应该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景观桥属于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根据当地部门回应,其管护涉及多个单位。
管理人负有对景观桥及其附属区域的日常安全排查、隐患清除义务。
胡蜂筑巢是持续的过程,蜂窝不可能短时间内形成,管护方只要尽到常规巡查义务完全可以发现并清除隐患。
如果管护部门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常态化的安全巡检。
且对桥洞下的蜂窝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可能性,就应当认定其存在过错
老人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诊断书上也写着蜂蜇伤,多脏器衰竭、肾衰竭等等,损害结果与未及时清除蜂窝有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家属是有权要求赔偿的,但担不担责,担责多少,最终还需要法院的判定。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