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错认主子36:主子赢了官司以后,还警告我不要给张军写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他们在担心什么?有件事情,我一直觉得挺有意思。官司已经判了。而且按照判决结果,主子赢了。我输了。按道理说,事情到这里应该已经结束了。赢的一方可以高兴。输的一方继续走自己的法律程序。该上诉上诉,该申诉申诉,该反映问题继续反映问题。这不是很正常吗?可是后来,我和法官当面沟通的时候,法官专门提醒了我一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时还建议我,对网络上的一些“不实、不当”内容进行删除或者撤回。我听到这句话以后,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觉得: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当然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没有任何问题。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我说了具体的假话,如果有人指出哪一句是假的,如果确实没有事实依据,你告诉我,我改。这有什么不好改的?但是问题来了。既然说的是“不实、不当”的内容,那就应该存在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到底哪一句不实?哪一个事实错误?哪一篇文章不当?哪一个表述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如果能够明确指出来,我完全可以核对。事实错了,我改。证据不足,我补。表述不准确,我修正。如果确实涉及侵权,我依法承担责任。这都是正常的。可是,如果只是笼统地告诉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我这个普通人就有点不知道该从哪里改起了。因为我写的东西很多。我也不敢说自己每句话都百分之百完美。所以我一直说:你可以指出具体问题。我愿意看。但是,我写文章还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目的:把自己经历的案件过程写出来,把自己看到的问题写出来,把自己对判决的疑问写出来。我没有说自己就是法官。更没有说自己的理解就一定正确。恰恰相反,我经常写:“我不明白。”“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是不是这样?”“如果不是,请告诉我为什么。”这不就是一个当事人正常的表达吗?尤其现在,我准备继续向有关方面反映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当然包括给更高层级的司法机关写信。我甚至准备把自己的问题整理得更清楚一些:哪些事实有证据?哪些地方存在争议?哪些地方我认为判决没有解释清楚?哪些证据的证明作用,我至今没有看懂?然后,把这些问题一项一项写出来。这时候,我又听到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所以我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朴素的问题:如果我的文章内容有具体错误,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如果我的某句话构成了不实陈述,为什么不直接指出是哪一句?如果我确实侵犯了谁的合法权益,为什么不直接依法处理?这样反而最简单。我也不用猜。大家都不用猜。可是现在,一个当事人正在依法继续反映案件问题,旁边突然出现一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我当然会多想一步:这句话到底是在提醒我遵守法律,还是提醒我不要继续公开讨论案件?我不知道。所以我不敢替别人回答。但是我可以把这个问题摆出来。因为我一直觉得:如果一个人说错了,就指出他说错在哪里。而不是只告诉他:“你小心一点。”“小心”当然没有错。可是对于一个普通当事人来说,最有价值的提醒,不是“你小心”,而是“你哪里错了”。这两者差别很大。前者让人紧张。后者让人明白规则。而我最想知道的,就是规则到底在哪里。我甚至愿意在这里公开说:如果我以前发表的文章中,有任何具体事实是错误的,请指出来。不要跟我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接告诉我:第几篇、第几段、第几句话,错在哪里。我核实。如果错了,我改。如果确实不准确,我删除。如果事实有争议,我把双方观点都写出来。我没有任何意见。但是,如果文章中的事实都有材料来源,提出的又是对案件的疑问,那么一个当事人是不是也应该有权利继续问:“为什么?”更何况,现在这几场官司已经有了判决。判决可以不同意。判决可以上诉。判决也可以申请再审或者依法寻求其他监督渠道。这本身就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那么,我把自己的问题整理好,向更高层级反映,有什么不可以?当然,我也不会因为自己是当事人,就认为自己的所有观点都正确。我只是希望:我的问题可以被回答。这就是我为什么想给张军写信。不是因为我认为写了信就一定能够改变什么。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一定正确。而是因为:有些问题,我确实没有得到让我信服的解释。既然没有弄明白,那就继续问。这不是很正常吗?所以,现在回头看这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完全接受。网络当然不是法外之地。但是我也想反过来问一句:法院也不是问题的终点。当事人对判决有疑问,依法提出上诉、申诉、监督申请、情况反映,同样是法律允许的事情。至于他们到底在担心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替他们猜。我只把事实放在这里:官司已经判了;主子赢了;我准备继续依法反映;法官提醒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么,我想问的其实只有一句:既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么法律究竟允许一个输掉官司的当事人,把自己的疑问写到哪里?如果答案是:“可以写,可以问,但必须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那我完全赞成。因为这恰恰也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至于我究竟有没有说错,有没有不实,有没有不当,请把具体的地方指出来。不要让我猜。因为我最怕的,从来不是别人指出我错了。我最怕的是:我连自己究竟错在哪里,都不知道。
奴才错认主子36:主子赢了官司以后,还警告我不要给张军写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他们在担心什么? 有件事情,我一直觉得挺有意思。 官司已经判了。 而且按照判决结果, 主子赢了。 我输了。 按道理说,事情到这里应该已经结束了。 赢的一方可以高兴。 输的一方继续走自己的法律程序。 该上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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