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不能脱离人情,盲目移植西方理念,只会制造社会撕裂!
有一类法律领域的学者,海外名校深造,精通西方法律条文,谈起域外理论头头是道,看起来十分懂国际规则。
可有意思的反差就来了:当海外单方面撕毁合同、扣押我国企业资产,跨国企业遭遇不公平打压的时候,很少见到他们拿出专业法律武器,站出来为国内企业、国家利益据理力争。
可一回到国内舆论场,他们就格外活跃,热衷于直接搬运西方的理念,硬套在我们的社会里。
前几年引发巨大争议的,就是直接照搬外来思路,鼓吹吸毒违法记录封存、过度放大非婚生子女权利,完全忽略老百姓朴素的是非观和本土公序良俗。
法律这东西,不像物理数学公式,可以全世界通用。
每一套法律体系,都是扎根在本国历史、文化、民情土壤里面长出来的,欧美法律诞生于他们的社会环境,里面的价值取舍,适配的是他们的社会矛盾,直接拿过来生搬硬套,很容易水土不服。
就拿大家讨论的吸毒记录封存来说,很多人会产生误解,以为封存等于消除记录。
实际上我国法律的记录封存制度,并不是把违法记录删掉,只是限制对外公开,办案机关依旧可以依法调取。
可少数人直接引用西方的理论,片面解读,一味强调违法者的重返社会的权利,却淡化了毒品对于家庭、社会的巨大伤害,忽略缉毒民警的牺牲,自然会刺痛大众。
还有非婚生子女权益这件事,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基本的生存、继承权利,这是保障未成年人,本身没问题。
但如果走向极端,片面放大权利,无视婚姻家庭的伦理秩序,就会冲击普通人的家庭观念,制造社会撕裂。
保护孩子,不等于鼓励破坏婚姻秩序,这是很多照搬西方理论的人,最容易忽略的边界。
真正的法律人,应当内外有担当,对外,熟练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在涉外纠纷、海外资产争端、企业跨国诉讼中,守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对内,立法、释法不能脱离本土民情,兼顾法理与情理,守住公序良俗这条底线。
学习国外先进法治经验,本身没有错误,我们的法治建设,一直都在借鉴全世界有益的成果。
但是,借鉴不等于全盘照搬,更不是把别国的糟粕当成文明真理,强行移植到我们的社会。
如果只拿着一套外来理论当标尺,评判国内所有社会问题,无视普通人的朴素正义观,那么再高深的专业知识,也失去了现实意义。
法学的终极目标,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多方利益,而不是拿着书本教条来制造对立。
一个优秀法律人的本事,不是背了多少西方法律条文,而是能不能立足中国国情,找到兼顾法理、人情、社会现实的解决方案。
法律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再好的理论,脱离本国土壤,就是空中楼阁。
我们可以学习世界各国法治经验,但绝不能丢掉自己的文化根基与价值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