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那边出事了!3名中国员工因为不肯接一份难搞的工作,领导当场就口头让人走人,还拿了张空白的离职单逼着签字。过了3天,几个人回公司要工资和赔偿,结果直接被人动了手:手机被抢,人也被打,从三楼办公室一路拽到一楼大门口,眼镜打飞了,手机也没了,动手的人里居然还有保安和人事。可律师一句话,让整件事的味道全变了……
被打的这3个人,都在同一家公司干外贸业务员。9月10号那天,负责对接的小丽被总经理和业务主管叫进办公室,让她接手一个新项目。
小丽看了看项目难度和手头的人手,觉得实在扛不住,就当面说了不接。领导的反应也很直接:“公司让你接你不接,那就只能离职。”紧接着,一张空白的离职单就打印出来了,往小丽面前一放。
小丽没签。她心里清楚,这是公司要赶人,不是她自己要走。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在赔偿上差着十万八千里。她当场就提了,如果是公司辞退,那就得给赔偿金。对方的回应也挺“巧妙”:你这是主动提出的离职,不算开除。
一张空白离职单,本质上就是一份“自愿放弃一切权利声明”。只要你签了,后面工资、赔偿、社保,全都可以当作没发生过。这招在国内职场也不新鲜,但搬到越南用,效果一样好使。
当天因为正好有客户来厂里,这场对峙暂时被搁下了。但公司显然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接下来几天,公司翻了翻小柔之前跟的一个订单,把客户交期的问题全算到她头上,借这个由头把两个人的工作邮箱、办公系统、电脑账号统统锁死。小柔当时还在国内休假,人在家里,账户先没了。
9月17号,小柔休假结束赶回越南。第二天早上,她和同事小可去办公室收拾东西,想顺便跟人事谈谈被辞退的薪资问题。结果刚到工位,一个男员工上来就拽人。小柔掏出手机想录视频留证据,这一下反而把事情点着了。
对方出去叫了更多人过来——两个人事部的,一个保安——冲上来就抢手机、推搡、殴打。小柔的眼镜被打飞,手机被抢走,小可上去拦了一下,也被一起拖着走。3个人从三楼办公区,一路被拖到一楼大门口。
事后的医院检查显示,3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瘀青和擦伤。因为担心人身安全,她们买了9月20号的机票回了国。
到这里,很多人会觉得:人被打了,手机被抢了,公司违法辞退还拖欠工资,这不明摆着该维权吗?国内报警、劳动仲裁,总能讨个说法吧?
但律师一开口,事情就拐了个弯。
律师说的是:越南敬洋责任有限公司是独立注册的境外法人,按照法律,劳动纠纷原则上要在越南当地解决,国内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很可能管不了。换句话说,你人在国内,想告越南的公司,门槛高得吓人。
这就是很多出海中资企业用工架构里最“巧妙”的一环——招人的时候,你在东莞总部面试,感觉自己进的是国内公司;干活的时候,你被派到越南工厂,劳动关系却签在越南子公司名下。等你出了事想维权,母公司一句“那是独立法人,跟我没关系”,在法律上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
这条路走下去的成本,算一算就让人泄气。人已经回国了,再飞回越南请律师、走仲裁、等开庭,机票、住宿、误工费加起来,很可能比能要回来的赔偿还多。企业算准的就是这笔账——你耗不起,那就别耗。
不过话说回来,越南的劳动法对外籍员工的保护其实不算差。违法解雇要赔至少2个月工资,单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不履行程序就是违法。
今年1月,岘港市监察局还对一家中资服装厂开出了近1.5亿越南盾的罚单,理由是强制加班超法定上限。5月份,深圳一家上市公司在越南同奈省的分公司,同样单方面辞退中国女员工、拒绝赔偿,凌晨把人暴力赶出公司。隔了才4个月,手法几乎一模一样。
制度摆在那儿,但能不能用上,是另一码事。当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的时候,合规就成了一句空话。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于某一家公司有多黑。而在于中国企业和中国劳工同步走出去之后,保护劳工的那套机制没有同步跟上。
跨国用工的备案审查、海外劳务纠纷的快速仲裁通道、领事保护中法律援助的落地,这些环节但凡有一个能真正发挥作用,3个姑娘也不至于被人从三楼拖到一楼之后,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们的遭遇不是第一个,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要跨国用工的这套架构不变,同样的剧本就会一直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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