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海霞》:导演谢铁骊为两场戏硬扛江青
1975年,谢铁骊导演拍完《海霞》送审,于会泳等人不满意,要求改动两场戏。摄制组根据文化部意见修改了100多个镜头,但对要求必须改动的那两场戏丝毫未动。文化部不予通过,谢铁骊和另一名导演钱江越级给江青写信申诉,被批是"两面手法",结果底片和样片被全部查封,调查组进驻北影厂收集"罪证"。
于是,谢铁骊和钱江又联名给毛主席写申诉信,7月25日毛主席批示,月底邓小平主持政治局审看予以肯定,8月电影《海霞》在全国公映。这是"文革"期间少有的、导演用硬扛换来原貌的故事。
其实,被于会泳等人点名必须改、谢铁骊却偏偏不动的那两场戏。本质不是"戏不好",而是撞上了"三突出"的那套规矩。是哪两场戏呢?
一是送水那场:方指导员扑过去掩护小海霞,自己受伤。
原拍法:战斗里小海霞冒炮火到前线给解放军送水,炮弹过来,方指导员一把把她护在身下,自己负伤。
文化部意见:违反"三突出"原则,一号英雄必须是海霞,不能让配角指导员抢了"掩护"的高光,应该改成海霞负伤、轻伤不下火线。
谢铁骊原话大概意思:那么小个女孩子,难道让她反过去扑倒掩护指导员?不合常理。
这场戏保下来,保的是"军民鱼水情"的真实逻辑,不是舞台式英雄排位。
二是吃野菜那场:指导员带战士吃光海霞家的野菜,再给她端一碗白米饭来。
原拍法:解放军登陆海岛进到海霞家,看见锅里煮的是野菜,指导员让战士每人吃一碗,全吃光了;海霞不懂,正怄气,指导员端来一大碗白米饭,说"小妹妹,我们就是为了不让你们过这样的苦日子才到这里来的",海霞掉眼泪。
文化部罪名:违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拿穷人开心""歪曲解放军形象""给英雄人物抹黑"。
谢铁骊认为:这场戏正是人物关系最打动人的地方——不是解放军来"教育"她,而是用一碗白米饭把"我们打仗为了谁"和人民军队的宗旨说透了。
为什么这两场戏成了死磕焦点?说白了,这两场戏一个讲"子弟兵拿身体挡孩子",一个讲"子弟兵吃穷人的野菜、为的是让穷人不再吃野菜"。在导演谢铁骊眼里是人情味和真实感,符合情理和艺术逻辑;而在文化部审查组眼里却是"贬低一号人物+破坏部队纪律",真是思想僵化,左到极致。《海霞》最后能保住,靠的不是剪干净,而是把这两场要改的戏生生顶住了。
谢铁骊导演令人钦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