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珍珍出镜的画面,想来就让人脊背发寒,这绝非因为她生性凶悍,恰恰是因为她太过平静。
从央视纪录片《缅北电诈覆灭纪实》公开的画面来看,她谈及"10·20"卧虎山庄枪击案后处置死者的经过时,语气轻淡,甚至脸上还带着笑意,随口说道"既然人已经死了,就安排人把他们给埋掉了"。
这份平静的背后,绝非简单的"不怕死",而是藏着更可怕的内核——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建立起正常人对"人命"该有的基本敬畏。
作为明家的孙女,明珍珍早年曾到中国上海修习财经,之后又远赴海外留学,回到缅北后便在明家的环境中耳濡目染,整日浸淫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里,在她的认知里,电诈是正经生意,拘禁是常规管理,打死人是"立规矩",埋尸是"善后工作"。在她的认知体系中,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琐事,和普通人处理一件日常麻烦没有任何区别。她并非不清楚杀人犯法,而是从心底认定——在缅北那片地界,明家就是天。
更耐人寻味的是,她在庭审现场曾当庭忏悔,称"为自己的无知和愚昧感到懊悔"。可临刑前的笑意和法庭上的泪水摆在一起,任谁都很难相信那是发自内心的悔悟。一个真正认清自身罪行的人,绝不会在说起杀人埋尸的过往时面带笑意。
她或许到最后都没能想通一个道理:她从前深信不疑的家族势力、私人武装、地方关系网,在中国司法的威严面前,没有一样能成为她的护身符,中国向来秉持: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明珍珍根本不想死,她提出了上诉,足见她心里还揣着最后一丝侥幸。直到死刑执行的那一刻,她才彻底明白:没有什么所谓的"神秘力量"能救得了她。
明珍珍的内心,大概既不是坦然,也不是全然的恐惧,而是一种始终没能跳出自身认知局限的麻木。她到死都没觉得自己"错"了,或许只觉得自己是"运气不好"。
法律从来不会看运气。14条无辜人命、上百亿的滔天罪恶,最终换来了她罪有应得的结局。2026年1月29日,明珍珍等11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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