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把大海圈起来?38 元一位赶海!
2026年10月3日,国庆假期第三天,宁波象山花岙岛古樟沙滩。一位游客举起手机,拍下了让他愣住的画面:滩涂上拉起一道长长的绿色围网,把潮间带圈出一块区域,入口处立着牌子——赶海体验,38元一位。拍视频的人说了一句“居然把大海给圈起来了”,视频传到网上,争议瞬间炸开。
这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当地回应的速度很快,但回应的内容反而让更多人觉得不对劲。高塘岛乡政府和景区的口径完全一致:围网是出于安全管理与项目运营需要,岸边沙滩仍然免费开放,不强制游客进入收费区。乍一听好像说得通,但仔细一琢磨,问题全在这句话里面。
赶海这件事的核心是什么?就是退潮以后走下滩涂,踩泥、挖蛤蜊、捡螺、追小螃蟹。乐趣全在脚底下那片潮湿的泥地里。
你站在干沙滩上,脚沾不到水,手里什么也挖不着,那跟站在停车场看海有什么区别?
把最有体验感的那块滩涂圈起来收钱,把没得玩的岸边留给不交钱的游客,然后说“我们免费开放了”——这话说出去,自己信吗?就像一个饭馆把灶台锁了,让客人在门口闻味儿,然后说“我们没强制你消费”。
安全管理的逻辑更经不起推敲。真要防溺水,办法有的是:立警示牌、装广播循环提醒潮汐时间、安排巡查员在岸边劝离,这些都是正经手段。
偏偏选了拉围网,偏偏围的是资源最丰富的那块潮间带。而且有个问题绕不过去——如果围网真是为了安全,为什么交了38块钱就能进去?难道这38块钱买了一道“安全光环”,交了钱的人就不会被潮水困住?这逻辑怎么想怎么拧巴。
真正需要搞清楚的问题,是这片滩涂到底归谁。《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写得很明确,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沿海滩涂从自然属性来看,潮间带和潮下带归入海域范畴,潮上带才可能归入土地。花岙岛被围的那片区域,恰恰就是潮间带——涨潮时被海水淹没、退潮时露出来的那一带。
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金必须上缴财政,经营方不能私自截留。
换句话说,就算运营方真的拿到了这片滩涂的合法使用权,38块一位的赶海费能不能收、以什么名目收、这笔钱最终进了谁的账户,每一步都需要有据可查。但现场能看到的是什么?一道围网、一块收费牌、一个收款码。审批文件在哪?定价依据在哪?公示信息在哪?全是空白。
这种“圈起来就收钱”的操作,这两年其实不是头一回了。2026年4月,合肥巢湖边的红石咀公园,临湖区域被一家企业用铁丝网圈占,收露营人头费每人30元,游客投诉后当地政府责令停止违规收费、撤除收费标识、退还部分费用。
2026年8月,汕头澄海南澳大桥附近上千亩公共沙滩被围蔽卖票,政府介入后要求即日起免费开放,收费项目严格限定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这些案例指向同一个道理:公共沙滩和海域姓“公”,不是谁拉根绳子就能变成自家地盘。
花岙岛的情况可能比前两个案例更复杂一些。花岙岛是浙江省十大海岛公园之一,2025年全年接待游客超过25万人次,岛上有亿年石林、千年古樟、百年苍水这些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
象山县政府也在推动花岙岛游客集散中心建设、海岛旅游服务功能升级等一系列工程。海岛旅游要发展,需要投入,运营方想通过赶海项目获得收入,这个动机本身不丢人。问题在于,收费的方式和程序是不是经得起推敲。
有人可能会说,38块钱不算贵,一顿快餐的钱,至于这么大反应吗?但争议的焦点从来就不是这38块钱本身。一个家庭三口人进去就是114块,对一个国庆带孩子出来玩的普通家庭来说,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是“凭什么”——凭什么公共的海域,被人围一道网就能收钱?凭什么“安全管理”这四个字,成了收费的万能理由?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游客交了38块进围网赶海,挖到的蛤蜊螺蛳能不能带走?带多少?这些问题当地也没说清楚。网外的人干瞪眼,网里的人交了钱也未必明白自己到底买到了什么服务。这种模糊地带,恰恰是消费者最容易被“割”的地方。
我的看法很直接。花岙岛的风景还在,石林还在,盐田还在,但围网如果继续拉在那里、账目如果继续不公开,游客对这片海的信任就会一点点被消耗掉。运营方如果真的想合规经营,需要做的是把审批文件亮出来、把定价依据晒出来、把资金去向交代清楚。
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介入,别等舆情烧大了才动。海边那片潮间带,涨潮时被海水盖住,退潮时才露出来,它属于每一个站在岸上的人。
谁想把它圈起来做生意,先得把手续摆在桌面上让大家看。
这件事你怎么看?你出去旅游的时候,遇到过类似“圈起来收费”的操作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