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补偿改判无罪,并申请国家赔偿总计423万余元。
在这起案件当中,男子是因为在酒店内捉奸拍下了妻子和情夫的视频,后妻子的情夫提出补偿2.5万元,男子收了以后,结果,事后情夫又以敲诈勒索报案,后男子因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判。
说实话,不管是不是补偿,男子都不应该收这2.5万元,因为一旦收了以后,很多事情容易说不清道不明,所以,事后情夫反咬一口,男子也因此被判刑6个月。但是,因为情夫给了2.5万就判男子是敲诈勒索罪,显然也是说不过去的。好在,经过省高院的介入,淄博中院于2024年10月进行了改判。
我认为,对于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纠纷,法院要慎之又慎。像该案中的情夫其实是最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一方面是给了人家补偿款后又反咬一口,这种行为已经是事实上的诬告,应当以诬告罪追究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婚姻和情感纠纷当中,任何一方主动给的钱款,当事人也要慎之又慎地处理,能不收就不收,以免落下口实,遭受不白之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