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古人论女色之利与弊
甲(达者): 深谙阴阳之理,看透世情的智者。
·乙(风流客): 沉迷世俗享乐,但常感身体亏空,对女色既贪恋又恐惧的俗人。
乙(叹气): 先生,古人常言“黑发难留,朱颜易变”。我看世间男子,多因贪恋女色而伤身败德,弄得名消利息。依儒理来说,那妇人腰下之物,分明是“生我之门,死我之户”。这女色,当真是刮骨的钢刀,伤人的毒药吗?
甲(抚须一笑): 兄台此言差矣!若说女色皆有害,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为何要制下这男女交媾之情?圣人本意,是为让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不至于十分憔悴。据我看来,世人若真没了这件东西,只怕头发还早白几年,寿还略少几岁呢!
乙(疑惑): 哦?先生此言何解?那世间的和尚出家,从不沾染女色,为何四五十岁便头白身倒?那京里的太监,连偷妇人、狎徒弟的“器械”都没了,理该少嫩一生、活几百岁才是,为何面上的皱纹反倒比别人多,头上的白发比别人更早?
甲(正色): 问得好!这便说明“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只不过,女色之于人身,就如同《本草纲目》里的人参与附子。
乙: 人参附子?此乃大补之物啊。
甲: 正是。女色如同这大补之药,只宜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
若长服,规律适度,则有阴阳交济之功,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乐,能令阳不亢、阴不郁,岂不养人?
但若多服,纵欲无度,则有水火相克之敝,当饭则有伤筋耗血之忧。若不论分两、不拘时度饱吃下去,大补之物一般也会杀人!故而,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
乙(恍然): 原来如此。但这世上女色万千,如何区分哪是养人的药,哪是杀人的毒?
甲: 这便牵扯到“产地”之别了。人参附子,讲求道地药材;女色,则是“土产者佳,倒地者不惟无益且能伤人”。
乙: 何谓“土产”?何谓“倒地”?
甲: “土产”便是自家的妻妾。不用远求,不消钱买,随手扯来便是。任你横睡没有阻挡,随她敲门不担惊恐。既无伤于元气,又有益于宗祧(传宗接代)。交感一番,浑身通泰,这难道不是养人的良药吗?
乙(面露向往): 那“倒地”莫非就是指那些朱门艳色、绣户娇妆?
甲(冷笑): 正是!俗话说“家鸡味淡不如野鹜新鲜,旧妇色衰,争似闺雏小艾”。那些“倒地”的艳色,娇妆必须绣户,惹得世人眠思梦想,务求必得。初以情挑,继将物赠,或逾墙而赴约,或钻穴而言私。
此等妇人,虽无人见似有人来,弄得风流汗少而恐惧汗多。这便是在“试身不测之渊,立构非常之祸”,暗伤阴德,显犯明条!若无偿命之人,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等“倒地的野味”,吃下去便是剧毒!
乙(冷汗涔涔): 听先生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世人把女色当饭吃,贪图野鹜新鲜,难怪多遭横祸。看来这阴阳交济之功,还得在自家“土产”中求啊!
甲(颔首): 世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未近女色之际,当思“此药也非毒也胡为惧之”,既近女色之际,当思“此药也非饭也胡为溺之”。如此这般,便可享世间真乐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