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电视节目中再次表态,称日本不应该把核武器、核动力潜艇划为不能触碰的话题,要放开限制开展相关讨论,这番言论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对外释放,从 7 月份开始,他就多次在公开场合抛出同类说法,还拿周边国家当作借口,为自己的说法找理由。
9月28日,小泉进次郎参加日本BS富士电视台节目,谈及政府准备修改的三份重要安全文件。他宣称,涉及核武器和核潜艇的问题,应该在不预先设置限制的情况下展开研究,并表示,如果连讨论都不被允许,就与他对安全形势的判断存在差距。这番表态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小泉并非普通议员,而是直接负责日本防务政策的内阁大臣。尤其是在日本准备于2026年内修订安全政策文件的背景下,防卫大臣反复谈论核问题,显然具有更强的政策指向性。
事情还得从7月说起。7月17日,小泉在网络节目《言论TV》中提出,日本面对变化中的国际安全局势,不能继续回避核武器问题。他还引用法国调整核威慑政策、芬兰改变相关安全立场等事例,试图说明日本也有必要重新审视过去坚持的限制。7月22日,小泉访问位于布鲁塞尔的北约总部期间,再次公开强调,安全政策讨论不应存在禁区。这意味着,他已经将国内涉核主张带到了国际场合。进入9月,小泉开始更加明确地谈论核动力潜艇。9月11日,他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研究未来潜艇装备时,不会事先排除核动力方案。这次发言将此前较为宽泛的核政策讨论,进一步推进到具体军事装备层面。
核动力潜艇与常规潜艇存在明显区别。核反应堆能够提供持续动力,使潜艇具备长时间水下航行和高速机动能力,减少对频繁上浮充电的依赖。不过,这类装备建造成本高,维护复杂,对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基础设施都有严格要求。日本目前拥有较成熟的常规潜艇技术,其苍龙级、大鲸级潜艇采用先进的水下推进和探测系统。对于日本而言,是否引进核动力,并不是简单更换发动机,而是涉及海军战略、工业体系、法律制度和国际核不扩散规则的一系列重大调整。更需要区分的是,核动力潜艇不等于核武器。前者指利用核反应堆提供推进动力,后者则属于具有核爆炸杀伤能力的武器。但日本同时讨论这两个议题,容易使外界担忧其军事政策出现更大幅度的转向。
日本长期奉行的“无核三原则”,包括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这一政策由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于1967年提出,1971年获得日本国会决议支持,成为战后日本核政策的重要基础。日本还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无核武器国家缔约方。按照条约规定,日本不得制造或者取得核武器。因此,所谓讨论拥有核武器,并不是日本政府可以单凭国内政治决定就合法实施的事情。
值得警惕的是,日本国内部分政治力量已经将修改相关原则列入政策议程。高市早苗政府推进安全文件修订期间,日本维新会提出研究引进核潜艇,并要求重新审视禁止核武器进入日本的规定。这使小泉的表态有了更加具体的政治背景。日本政府计划修改的“安保三文件”,包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和《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22年,日本政府曾对上述文件进行重大调整,提出发展所谓反击能力,并规划大幅增加防卫支出。如今再次讨论修订,如果将核动力潜艇研究正式纳入政策文件,意味着相关设想可能从政治言论进入制度化研究阶段。
从地区安全角度分析,日本如果突破长期坚持的核政策,周边国家势必重新评估其军事意图。东北亚本就存在复杂的安全矛盾,增加核因素只会进一步加大军事互疑,也可能刺激地区军备竞争。
日本国内同样存在强烈反对声音。日本作为遭受过核武器攻击的国家,广岛、长崎的历史始终影响着社会对核武器的态度。日本原水爆被害者团体协议会等组织长期呼吁废除核武器,对政府可能削弱无核政策的动向保持警惕。据共同社此前报道,截至2026年7月,日本已有82个地方议会向中央政府或国会提交意见书,要求坚持“无核三原则”或推动其法律化。可见,小泉的主张并不能代表日本社会已经形成拥核共识。
中国外交部对此也作出了明确回应。9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指出,日本承担着不接受、不制造、不拥有、不扩散核武器的国际法义务,这些义务不容讨价还价。这一回应明确指出了问题的法律边界。日本政府可以讨论常规军事装备建设,但涉及核武器的政策调整,必须受到国际条约和核不扩散机制约束,不能借所谓安全焦虑回避既有责任。
截至2026年10月9日,日本尚未正式宣布拥有核武器,也没有作出采购核动力潜艇的确定决定。但相关议题已经进入政府安全政策修订讨论,值得持续关注。真正需要警惕的,不只是小泉进次郎某一次公开讲话,而是日本部分政治力量正在不断降低讨论核军事能力的政治门槛。对于曾经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而言,维护和平、遵守国际义务、坚持核不扩散承诺,远比借周边局势推动军事政策松绑更有利于地区长久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