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看着真揪心,但也算碰上靠谱法官了。
今年8月,30岁的小王突然脑桥出血,还搭上急性呼吸衰竭,连带十几种并发症,直接躺进急诊ICU,全靠呼吸机吊着。他妈徐女士攒的那点钱,没几天就烧没了。想拿儿子卡里的存款续命,结果卡密码不知道,银行死活不认:“没法定监护人证明,这钱不能动。”你说气不气人——亲妈救亲儿子,被一道程序卡在门外。
没办法,徐女士跑去兰溪法院申请:先宣告儿子无民事行为能力,再指定自己当监护人。按老套路,这种案子得先排司法鉴定,等结果少则几周多则更久,ICU一天好几万,等得起吗?
承办法官李杨倒是没端着,直接搞了个“明伤不鉴定”:人躺ICU插满管子、深度昏迷、外界刺激没反应,医院诊断病历都摆着,法官自己当天跑病房亲眼看了,再结合常识一判——不用等鉴定了,符合条件,直接认。接着又去社区核亲属关系:小王未婚没孩子,爹二十多年前没了,从小妈和舅舅带大,亲妈是第一顺位,舅舅也没意见。法院很快判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就是徐女士。
我觉得这操作才是真·司法人性化。不是瞎放水,是该快的时候别拿程序拖人命。判决书里也把后路留好了:万一哪天醒了、能认事了自己能申请恢复;亲妈拿了监护权也不能乱花儿子钱,只能用在治病养人上。
最后徐女士拿生效判决去银行,钱取出来,治疗费补齐了。说白了,银行要的是合规,法院给的就是那道合规的门——关键得有人愿意帮你把门推开。这种案子多来点,比喊一百句“为民服务”都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