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件事
【离婚纠纷法律实务 / 不履行协议起诉】
民政局门口签完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男方补女方三十万,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付抚养费。离婚证一领,人散了。结果男方转头不掏钱了,房子也不过户。女方急了,问我能不能直接去法院告他。
能。离婚协议可不是一张废纸。双方拿着它去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领了证,这份协议里关于财产、债务、抚养的约定就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
法院判了之后对方还赖着不给,那就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他的账户、划扣存款、强制过户房屋。
反过来也得想清楚,签协议的时候看明白再落笔。事后想反悔推翻财产分割安排,除非能证明当时被欺诈、被胁迫,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你,白纸黑字签了字就得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