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2010年,跟一人借了5000万做生意。他陆续还了3325万。没想到,债主突然起诉他,要求他再还4980万加近千万的利息。一审,男子被判还2695万和利息。两边都不服,全部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男子认为债主是把银行贷款拿出来转贷牟利,借款合同应该无效,高额利息不该算。案子拉扯10几年,几经审判!
2010年,王志忠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河北霸州的邢二台借了5000万巨款。
后面王志忠陆陆续续还了3325万,此时还剩下1645万待还,就算加上利息,也不会是太夸张的金额。
谁料,炸裂的事情来了。债主竟把王志忠告上法院,说他欠款没还清,要求他再还4980万本金,外加近千万的利息。
等于王志忠之前还的3325万,直接被当成空气,几乎等于白还了。
2015年,当地法院一审,二审都判王志忠还要再还2000多万。但是两边都不服。
王志忠从头到尾都觉得特别冤,自己真金白银还钱,结果债务越滚越大,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他这十几年一直没放弃申诉,找证据,事情也终于在2024年迎来转机。
最高法看完新证据,直接把之前两次的判决全部作废,把案子打回原地重新审理。
重审的时候,有一笔500万的还款两边争执的最厉害。
债主死活不认这笔钱是还款,还好王志忠手里有公安笔录的证据,最后让法院认定了这500万是有效还款。
即便这样,2026年重审结果依旧让王志忠难以接受,法院还是判他要还2000多万。
王志忠真正的核心冤点在这里,他说债主的这笔钱根本不干净。
他查到,债主是从银行套取低息贷款,再转手高息借给自己,这就是典型的高利转贷。按照规矩,这种借钱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根本不该算高额利息。
可一审法院没认可这个说法,依旧按正常借贷算钱。王志忠也曾报警举报对方违规放贷,结果警方说时间太久,过了追责期限,没法处理。
万般无奈下,王志忠继续上诉,案子今年9月在河北高院再次开庭。
开庭当天债主本人都不敢露面,只让律师出庭应对,目前庭审结束,结果还没出来。
民间借贷,本来水就深,最怕暗箱操作和复利滚账。
正规借贷讲究有据可查、本息透明,可这场纠纷里,还款记录被无视、违规放贷未被追责,债务人越还越亏。作为看客都替他觉得冤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要是出借人的钱不是自己的,而是从银行贷出来,再转手借给别人赚利息,这份借款协议从一开始就不算数。
放到这个案子里,如果王志忠能证实债主是银行套贷转借,那当初约定的高额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
王志忠只需要归还本金,不用承担高额利息。现在河北高院就要核查这笔钱来源到底合不合法,这也是这场官司最关键的胜负点。
对此,你怎么看?
案件来源:澎湃新闻 2026-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