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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就曝光”,四川,有两个男子专门从超市买来真空塑封的腌制品,回家用注射针头往

“不赔就曝光”,四川,有两个男子专门从超市买来真空塑封的腌制品,回家用注射针头往包装里扎头发丝、线头,扎完再找厂家索赔,厂家不答应?他们就说要曝光、要举报、要起诉。三年下来,索赔了200多次,搞了将近10万块。企业不堪其扰报了警,结局惨了!

四川眉山洪雅县警方近日披露的案情显示,尹某某(河北人)和关某某(内蒙古人)两个人,从2023年6月起,长期在大型连锁超市采购眉山某食品公司生产的真空塑封腌制品。

买回来之后,他们用注射针头和热塑封机,把路边捡的头发丝、线头等异物注入包装内部,制造出“产品有质量问题”的假象。

然后联系厂家,每包索要200到300元赔偿。厂家要是不答应,他们就反复投诉举报,还扬言要在网络上曝光、去法院起诉。三年时间,累计索赔200余次,涉案金额9.6万余元。

这里面最让人细思极恐的,不是金额大小。9.6万,摊到200多次,单次也就几百块,不算什么惊天大案。真正值得琢磨的是他们的“方法论”精准。

民警说得很透彻:这两人从始至终没有使用过暴力,他们抓住的是企业害怕投诉、害怕曝光、担心品牌受损的心理,把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当成了要钱的筹码。

换句话说,他们赌的就是企业宁可花几百块“消灾”,也不愿意被折腾。事实上,很多企业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我觉得这恰恰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恶人之所以能得逞,不是因为拳头硬,而是因为吃准了老实人的软肋。

而这种“吃软肋”的逻辑,换个场景照样成立。河北沧州那位买蜜薯的女士,花15.31元买了9斤山东烟薯25,收到货后说不是榴莲蜜薯,以“假冒伪劣”为由申请了仅退款。

商家左女士解释说卖的就是烟薯25,蜜薯的一个品种,不是榴莲蜜薯,可以退货退款。但对方不退货,还撂了一句“有本事就过来拿”。

左女士还真去了。从山东聊城连夜开车,往返800公里,凌晨三点到了沧州,最后只拿回3斤蜜薯,说“就是为了出一口气”。

15块钱的事,800公里的油费加过路费,怎么算都是亏的。但左女士算的显然不是经济账。她算的是一口气,凭什么你拿着平台的规则当盾牌,我还要忍气吞声?

这两件事看着八竿子打不着,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一条暗线:当“维权”变成了一种可以随意拿捏别人的工具,受伤的永远是那些认真做事的人。

用针头扎食品的两个人,他们钻的是企业怕事的心理漏洞。仅退款不退货的买家,钻的是平台规则偏向消费者的制度漏洞。一个靠恐吓,一个靠耍赖,手法虽然不同,但底层逻辑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在利用对方的忍让和退让,把自己的不当得利包装成“正当权益”。

说白了,就是在规则和道德的夹缝里找食吃,然后吃上瘾了。

从更大的视角来看,这种“夹缝觅食”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最高法、最高检和市场监管总局今年1月联合发布了5件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明确释放了信号:通过投放异物、伪造质量问题等方式敲诈勒索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的售后责任。

制度层面的口子在收紧,这一点我判断是好事。但制度再严密,也拦不住所有人动歪心思。真正需要改变的,是一种心态,觉得占便宜是本事,觉得薅羊毛是聪明,觉得只要不被抓住就不算犯错。这种心态一旦蔓延开来,受伤害的不仅是几个商家,而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成本。

我判断,恶意索赔和恶意仅退款这两件事,短期内不会自动消失,因为它们的“收益”看起来很低成本。

但你注意,四川那两个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案子还在深挖细查。江苏有人利用“仅退款”恶意下单2700多次,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了一年半。湖南有人用AI伪造烂果图片骗仅退款,被判了诈骗罪。这些判例的出现,说明法律不是摆设。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为什么有人愿意花800公里去拿回15块钱的蜜薯?我觉得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那口气。当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咽下这口气,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警、起诉、较真,那些躲在规则缝隙里薅羊毛的人,好日子就到头了。

维权是权利,但权利的底色是公平和诚信。一旦脱离了这两个字,维权就成了侵权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