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在贵州六盘水,一男人和前女友为了舒服发生关系时不做措施,孩子生下来却把人踹了。男人转头和别的女人领了证,前女友抱着孩子来砸场子,特意把孩子百日宴安排在男人婚宴的楼上,同一天男人又当新郎又当爹。
前女友抱着孩子找男人要说法,还说两人没有分手,是在一起的 1314 天。事情曝光后,有人质疑男人犯了重婚罪。官方通报却说了:男人行为不构成重婚,有孩子不代表什么!
事儿刚在网上传开的时候,评论区直接吵翻了天,不少人直呼这剧情比狗血短剧还离谱,同一天同一家酒楼,楼下穿着西装办婚礼娶新娘,楼上抱着孩子办百日宴当爹,男主角居然是同一个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男的是跑场的主持人,赶完这场赶那场,结果人家是两场宴席的正主。
据承办酒席的商家后来回应,两场酒席是两家人分别签的合同,他们事前也没发现这层复杂关系,当天现场闹了纠纷还是工作人员报的警,有意思的是,最后两场酒席居然都顺顺利利办完了,账也都收齐了,也算是酒店开了眼界。
很多人看完第一反应都是,这都不算重婚?那重婚罪到底得是什么样?咱们今天就把这事说透,别光跟着情绪走,得明白法律的边界到底在哪。
首先说刑法里的重婚罪,其实就两种核心情况,一种是已经和人领了结婚证,又跟另一个人再登记结婚,这是明明白白的法律重婚;
另一种是已经有合法配偶了,还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事实重婚。两种情况满足一种,才能算得上重婚罪。
回到六盘水这件事,官方通报说得很清楚,男子吴某峰和现任妻子孔某涵是正式登记结婚的,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
他和前女友林某虽然共同育有孩子,还办了百日宴,但俩人从来没有登记结婚,目前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在吴某峰结婚之后,他俩还长期以夫妻的名义对外共同生活。
有人会问,百日宴都办了,还不算公开以夫妻名义?还真不算,百日宴的核心是给孩子过百天,主角是孩子,不等于对外宣告俩人是夫妻关系,法律上没法仅凭一场给孩子举办的宴席,就认定俩人构成事实婚姻。
所以官方说不构成重婚,还真不是随口说的,是严格照着法律条文来的。
说到这肯定有人觉得憋屈,觉得这男的都做成这样了,居然没犯法?
其实咱们得搞明白,法律管的是社会的底线,道德管的是人心的高下,这男的操作说白了,就是精准踩在法律的底线上蹦迪。
你说他触犯刑法了吗?按目前的证据来看,确实没碰重婚罪的红线。
但你说他做得地道吗?那可真是一点都不地道。
先不说和前女友在一起 1314 天,孩子都生了转头就和别人领证这件事,单说两场宴席凑在同一天同一家酒楼,不管是前女友故意来 “砸场子”,还是男方安排得离谱,受伤害最深的都是两个女人,还有那个刚满百天的孩子。
百日宴本是孩子人生里第一个小小的仪式,结果变成了大人感情纠纷的擂台,孩子抱着被带去婚宴现场要说法,他还什么都不懂,就成了这场闹剧里最无辜的道具,想想都让人唏嘘。
而且这事也不是就这么翻篇了,官方通报里还提了一句,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说白了,感情的烂账算不清,钱的账更得算明白。
哪怕不构成重婚罪,孩子是男方亲生的这件事赖不掉,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些,男方一分都不能少给。
至于俩人之间还有什么经济往来,是男方欠了前女友的钱,还是之前共同生活的财产没分割清楚,这些都得一步步捋清楚,该还的得还,该承担的责任也跑不掉。
网上还有人感慨,有孩子都不算重婚,那以后是不是都可以随便生?这就有点理解偏了。
有孩子只能证明俩人有过亲密关系、共同生育过,不等于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现实里同居生子但没结婚的情况很多,重婚罪惩罚的是破坏婚姻制度的行为,不是惩罚生育行为。
你不结婚,同居生子,这是道德和民事层面的问题,不归刑法管;但你结了婚还和别人以夫妻名义长期过日子,那才是真的触碰了法律红线。
这事儿看着像个茶余饭后的笑话,实则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感情里别光图一时舒服,该有的边界得有,该担的责任得认,尤其是涉及到孩子和财产的时候,稀里糊涂地开始,稀里糊涂地结束,最后闹得人尽皆知,谁脸上都不好看。
法律能守住底线,但给不了你感情的保障,剩下的,还得自己拎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