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女子被人撬开窗户掳走
重点不是"网瘾",是这件事从头到尾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红线上:
她31岁,有工作有自己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爸没有权力替她签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合同。凌晨两点撬窗入室带走一个成年人,这叫非法拘禁,不叫"管教"。
教官打人拿"职务行为"挡——执行的任务本身违法,职务行为不构成免责。机构连办学许可证都没有,就是个无资质企业,凭什么关人?
家长焦虑不是犯罪的理由。你觉得孩子废了,可以断经济、可以断来往,但你不能花钱雇人把她从床上绑走。
159天,索赔99900,一天六百多。不是她要多了,是这事儿根本不是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