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初年定立的致仕俸禄条例,清晰划分出高官与底层官员的巨大差距。一品大学士、尚书若顺利原品休致,每年可以领取全额正俸,纪昀、刘墉倘若主动告老并获得恩准,每年能拿到一百八十两俸银,外加一百八十斛禄米。再加上京官专属恩俸,退休后的生活足以维持体面,可惜二人至死没有休致,无缘享受这份待遇。
优厚的全俸,只属于少数顶层官僚,绝大多数基层官员,待遇标准大幅缩水。七品知县在任全年正俸仅有四十五两白银,搭配二十担俸米。退休之后,待遇按照情形分级:主动申请、考核优良者,退休可领取全额四十五两;年老患病被动休致,只能领取半俸二十二两五钱;若是被朝廷勒令休致,则分文不给。
后世流传“清代普通退休官员年俸五十两白银”的说法,便是由此衍生。七品知县全俸四十五两,叠加少量杂项折算,粗略估算接近五十两,并非朝廷统一划定的固定标准。嘉庆六年再出新规,针对三品以下官员细化条款,有军功者年满六十告老可领全俸,五十岁退休只能拿半俸;上阵负伤有功者,六十岁休致享受半俸,五十岁以上仅余四分之一俸禄,无军功者退休无俸。层层限制之下,底层官员想要安稳拿到退休金,条件严苛,并不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