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告:11月1日起,每天0时至24时,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5年。
我看到这个消息,有个疑惑,希望大家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喇叭是安全工具,这样的规定是不是符合道路交通法?还有,路口大巴车、大货车鸣笛能给盲区行人安全提醒,如果发生事故,不鸣笛有责任吗?
深圳通告:11月1日起,每天0时至24时,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5年。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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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告:11月1日起,每天0时至24时,全市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5年。
我看到这个消息,有个疑惑,希望大家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喇叭是安全工具,这样的规定是不是符合道路交通法?还有,路口大巴车、大货车鸣笛能给盲区行人安全提醒,如果发生事故,不鸣笛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