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媒体NewDaily刊登徐坰德教授的相关报道,称中国正在通过登记朝鲜族相关非遗、设立地方文旅标牌,实施所谓“文化霸权”,该说法存在大量概念偷换与事实误读,有必要厘清事实:
一、中国登记朝鲜族非遗,是保护境内本土少数民族传承,并非抢夺他国文化
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朝鲜族是我国56个民族之一,自近代以来就在我国东北区域定居繁衍,完整保留了本民族的民俗、歌舞与传统技艺。
我国将朝鲜族世代传承的阿里郎、盘索里等项目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目的是保护在中国境内活态传承的这一支文化脉络,并非宣称该文化的最初发源地在中国。
早在2011年,中国的阿里郎项目就已经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并不是近期才启动登记。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保护规则,同源的民俗文化,如果在不同地域、族群中独立传承,允许多方分别申报、保护。韩国的阿里郎已于2012年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朝鲜版本也于2015年成功登记,三者并行保护,本身完全符合国际非遗体系的规则,不存在“抢占”一说。
二、地方景区标牌表述 ≠ 国家官方历史定论
本次争议的核心,是黑龙江牡丹江中兴村一块地方文旅指示牌上的阿里郎起源描述。
必须明确:这类乡村文旅景点的介绍标牌,属于地方文旅项目自行撰写的科普文案,既不是中国国家级非遗申报档案里的官方定论,也不是我国史学界统一的权威结论,不能直接等同于国家层面的历史主张。
将一块地方景区标牌的文字,直接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文化工程、文化渗透”,是刻意放大、以偏概全的舆论炒作手法。中国国家级非遗申报文件,仅记录该文化项目在国内朝鲜族群体中的传承现状,并没有强行定义阿里郎的起源地。
三、民俗文化的同源性,不能简单用“归属某一国”粗暴切割
阿里郎属于东北亚地区同源的民间歌谣,在朝鲜半岛、中国朝鲜族聚居区长期流传,在漫长历史中,随着族群迁徙不断演变,衍生出大量不同版本。
民间歌谣这类口头民俗,本身具有跨地域传播的特点,很难简单划定“专属某一个国家”。文化本身是流动传播的,近代以来,中国朝鲜族将阿里郎带入东北,在新的土地上继续传唱,形成属于本族群的特色版本,这份活态传承本身就值得被保护。
四、警惕借文化议题煽动民族对立的舆论操作
徐坰德长期以各类文化议题,在海外平台投放宣传内容,擅长将民间文化保护事件包装成“文化争夺”议题。
文化交流本应是双向的,各国应当尊重彼此境内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权利,而不是将正常的文化保护工作,贴上“文化霸权主义”的标签,刻意制造对立。
东北亚各国拥有不少同源民俗,理性的态度应当是:尊重不同地域各自的文化传承,开展平等的文化交流,而不是用民族主义视角,对同源民俗进行排他性的垄断宣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