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小区公共区域长期投喂流浪猫,遭邻居怒怼 :“喜欢猫带回家自己养,养在小区里臭气熏天,晚上吵得我们睡不着!”女子:“想给流浪猫做点好事,怎么就这么难?”
小周(化名)很喜欢猫,但老公嫌猫掉毛,而且吵,所以她想养猫的心愿一直没成。
有一天,她下楼散步,在小区垃圾桶旁边看见一只瘦得皮包骨的花猫在翻东西吃,她心一软,回家把吃剩下的饭菜端下去。
小花猫吃的很开心,吃完对着小周喵喵叫,好像在说:“谢谢,谢谢你……”
小周很开心,从那以后,她每天下把家里的剩菜剩饭和猫粮拿到楼下,往花坛边一放。
一开始就一只花猫。后来来两只,再后来四五只,再后来一整窝小猫在地下车库生出来了。
这些流浪猫认她,一见她下楼就围着她的脚转,喵喵叫得特别亲。
小周觉得自己在做好事,心里挺暖,还拍了视频发朋友圈,配文“万物皆有灵”。
可暖的是她,遭罪的是楼上那几户。
三楼有个带孩子的妈妈,有天晚上十一点多,孩子刚睡着,楼下猫叫得跟哭丧一样,一声接一声,孩子被吓醒哭半天。
妈妈趴窗户往下看,花坛边一堆剩饭,苍蝇围着转,一股馊味顺着风往楼上飘,她心里气愤极了!
这天,三楼妈妈撞见小周在喂猫,语气也不客气,说:“你别在小区喂了行不行?猫越来越多了,臭死了,晚上吵得睡不着,万一抓伤孩子怎么办?”
小周当时就愣了。她觉得自己做好事,怎么还被批评呢?
小周不服气,说:“它们已经在这儿了,你说怎么办?难道让他们自生自灭吗?他们也是一群生命啊!”
三楼妈妈一句话顶回来:“喜欢就领回家养,别养在小区里让大家跟着受罪。”
小周被噎住了,她也想带回家养,可这么多猫,她家里确实不方便。
她越想越委屈,回家把视频发到网上,说自己在小区喂流浪猫被邻居骂,问大家,想给流浪猫做点好事,怎么就这么难。
评论区一下炸了。
一半人骂邻居冷血,没爱心,连只猫都容不下。他们说流浪猫也是生命,非常可怜。而且小区有猫,可以减少鼠泛和蟑螂,还会抓蛇,它们是功臣!
另一半是住过类似小区的,说得特别实在:猫在车底下钻,把新车挠得全是道;猫在楼道拉,一开门一股味;发情期半夜叫,老人神经衰弱直接吃安眠药;最可怕的是小孩被抓,打疫苗一针一针挨,家长心都揪着。
还有网友说,我就一句,如果流浪猫咬到孩子了,你愿意不愿意赔偿?如果不愿意,你就不要养!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喂养流浪猫需要负责任吗?
按照民法典第1245条长期定点规律,投喂流浪猫会被法院认定为事实上的饲养人,一旦猫抓伤、咬伤路人或绊倒行人,投喂者要赔钱。
我的看法挺直接:喂猫不是坏事,一喂了之才是坏事。
很多人嘴上的爱心,其实是给自己看的。端一碗剩饭下去,心里舒服了,觉得自己善良,然后拍拍屁股回家睡觉。
剩下的臭气、噪音、抓伤孩子、挠坏车、传播病菌,全扔给整栋楼承担。这不叫善良,这叫把自己的情绪成本转嫁给别人。
小区不是你一个人的客厅,公共区域更不是你的免费猫舍。你真心疼猫,就带去做绝育,找靠谱领养,实在不行送去救助机构,哪怕多花点钱多跑几趟。
这些麻烦,才是养一条生命真正要扛的东西。扛不了,就别在公共区域天天投喂,把一群猫聚过来,让所有人替你买单。
也别一被说就蹦出来讲“万物皆有灵”,好像谁不让你喂谁就是冷血。有灵不代表没边界,爱心不代表可以无视别人的睡眠、孩子的安全和邻居的生活。
真善良是替别人着想,也替猫着想,让猫有个家,而不是让一小区人跟着遭罪。嘴上发善心,实际添麻烦,那种爱,最廉价,也最招人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