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今天: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召开。这次会议的核心议程是集中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各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标志着开国大典后政府组建工作的关键性收尾。
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名单,同时任命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机构的负责人。在政务院方面,周恩来已于10月1日被任命为总理,此次会议通过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为副总理的任命;在军事系统方面,毛泽东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彭德怀、程潜任副主席,并决定由周恩来主持军委日常工作。至此,中央人民政府的各组织机构全部建立起来,从中央到政务院的政府架构得以完整运转。
这次任命的人员构成鲜明体现了“民主联合政府”的原则。在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共产党员与民主人士各占2人;15位政务委员中,民主人士占9人;政务院所辖34个委、部、会、院、署、行等机构中,担任正职的民主人士有14人。这一安排表明,10月19日的会议不仅完成了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建制,也以人事布局落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在组织上具备了广泛的代表性。
